【編按】作家林奕含的事件與最新司法進度,再度引發有關「權勢性交」的社會激辯。在批踢踢等網路討論中,就有部分網友戲謔指稱,未來是否該立法禁止所有年紀有相當差距的人、禁止有錢人與窮人之間發生性交,否則一概都視為強姦罪?當然,這種戲謔說法無助我們理性思考未來方向,但卻未嘗不是讓人們開始警覺,所謂「權勢」或者「權力不對等」等種種分析框架,其認定標準、劃分界線究竟為何?
此外,當人們言必稱「主體性」、「身體自主」的同時,卻又經常透過各種「權力不對等」的分析框架,把各種被分派到「弱者」位置的人,簡單視為是無知的、被權力者玩弄的客體,兩相對照之下,這難道不是一種自我悖反的主張嗎?這一系列都在試圖探問「權勢性交」的邊界,透過「以下犯上」的敘事,質疑台灣20年來的性別建置系統,所可能導向的生命治理結果;並探究圍繞著整個事件,動員出來校園性平機制,當中的情感與性政治樣貌。
在近年某次同志大遊行,目光逡巡著無以數計溫情款款新常態語言、婚權是(唯一)人權的大旗飄揚之餘,有個標語讓我不禁莞爾,繼而感到快慰。在遍野溫馴降伏於同志正典的愛與淚水當中,生猛不從地標舉出權力與性的「恐怖」真實:「我想幹我的教授!」在此,我所閱讀與詮釋的恐怖並非負面或否定等質地,而是直指慾望如同一盤在六合八荒無止境廝殺博奕的棋局,棋手必須面對自身與周遭瀰漫的亂迷與騷動,坦然進入戲局來經營自身的美夢與惡魘。若是拒絕凝視這番總是帶有創傷質地的操演與攻防戰役,等於將自身的主體性與反轉上下主從位置的各色花招給抵銷殆盡,讓渡給家父(母)長制的(貌似)溫柔生命管理系統。
對於「兒少」的蘊藉照拂與精細身心管控,堪稱本世紀以來主流性別治理最具代表性的偉業之一。然而,經由以下的故事與論證,我將闡述「兒童與未成年者」的創構就是對於這些類型最強大的金箍罩。反過來說,在兒童必須「無性」而且不被允許喜愛「不潔的性」的概念撲天捲地、甚囂塵上之前,許多溢出理所當然想像的踰越性情慾敘述,也就逐漸被消音於「聖/勝后」的母姊女性主義範式。在這將近二十年的細膩週延保護主義(但也高舉著自由主義標誌的「自主性」)之滋潤栽培,逐漸生養出了一大群由多元文化主義背書的、無所不用其極被特殊化的性受害者:任何攜帶配備著非常態性經驗的生命,只有一種被許可的表述方式。若是不呼天搶地使用極度懺情悔恨的姿態來自我曝露,就會被視為沒有「性別」意識,或是其性/別的實踐與思想已經侵犯到目前這個親密關係民主化的最終邊疆,必須將之抹除,甚至入罪化。
值得深思與玩味的是,許多年輕酷兒的深切痛楚、深入肌理刀刀見骨的血疤,就在於他們不同於常規所核可的性經驗,被視為「壞掉且可悲」的東西,被圈禁與養殖在這個無法不認為自己是殘弱又可憐兮兮的小東西,被巨大的「上位者」侵略性地調養為白種烏托邦女性主義小說《她鄉》(Herland)的整齊劃一去性化格式,成為連叫春都沒有能力的被馴養生物。在這篇文章,我希望以兩則田野敘述,企圖論證在「進步」尚未包抄裹脅所有性與性別罅隙之前,被視為權力下位者(如:年幼、非男性、非「師長」等)的主人翁,是如何從「上了你所慾望的上位者」,將棋局的縱橫交叉態勢拉往嬌小生嫩的幼海棠,而非那株等著被攻略征服的巍峨老梨樹。
在七月性別人權協會的論壇上,為了「破關」這個概念,我略為提及了零星皮毛的真人真事小故事。然而,有限的時間總是緻密敘述的大敵,只能含糊講個非常溫和初階的「研究生迷戀年齡大自己一倍的教授」這個慾望模型:前者將後者視為最珍貴的小客體,如同博奕與槓桿,每下一子就是與一切爭寵。在這兒,讓我用對位法來講兩個小樣本,關鍵字都是年(份)。前者是三十年,後者是十年。
距今三十年前的解嚴時刻,1987年,薔薇的花苞開出燦然血豔。在這之前,他尋覓狩獵誘捕吃乾抹淨的對象,都是棄之可惜的雞肋型同年異男。長到三十歲,來到經驗值需要突破既往現狀的臨界點,他生命最驚豔的邂逅是一組花與蛇的雙重交叉:他既是威廉布萊克筆下的Rose,也是鑽入這朵花最內裡的蟲。解嚴這一年,他開始上博士班,也開始橫徵暴斂深情款款地軟硬兼施上他的博士班指導教授。對方與他的年紀差,正是他自己當時的年紀,他30歲,他老師60歲。而現今的薔薇,就是三十年前的他的對象,承歡取悅每個血氣方剛的年輕攻略者,他是蟲質地的花,他是花模樣的蟲。
在對我敘述這則過往時,薔薇意猶未盡地舔舌,舌如蛇信,我可以設想他強而有力的雙腿是如何夾緊那個毫無活路可出的嬌弱老教授,只能委身於對方傾城滅國的隧道,在命運交叉的火熱小穴「失去」自我。我告訴他這陣子主流女性主義的詮釋權力套路,他煙燻色的睫毛如同被激怒的觸鬚,一個不被認可的年下攻略高手對於這些心甘情願被治理妥妥生命體的輕蔑與,一絲悲憐。最後,我的薔薇給予狂喊受害者身份政治的小回報,在於重述這樁雙重三十的never ending,如同經血書寫於黑絲絨的大寫真實之歌:「吾愛吾師,吾更愛幹吾師。要我做自己,我就把自己做成黑山羊之母:太古的陰性神獸,擅長操弄規矩的恆星與愛人,讓他們逐漸蘇融崩壞為黑洞。」
第二則敘述來自1997年,剛滿20歲的A與年紀小他一半的小女孩。這樁把酒聊天時不經意透漏的往事,發生在狂野燥動的世紀末,某個青少年與幼女處於事件地平線的治外法權境遇。
類似但又「背反」,二十上下的A大概就是不家庭另一篇文章的「竹科男」的踢版本。而且,當時的A絕非後來他在老青年時那種機歪跋扈擺明輕蔑整體人類還刻意要屢屢「meta異男」的嘲諷滿滿德性。當時的A頗為文青,自閉孤僻又生澀,偶而被熟女形容為「可愛踢」。要好之後,他以為與這個對象(約略比「拉非事件」時的拉非更小兩三歲)維持了細膩美好的真摯身心交換模式......(深淵傳來群魔笑聲)只可惜,到了幼女迎接高中階段或更年長時,她開始(被)「覺悟」自己的「性自主」。各方神聖勢力偕同千秋萬載的去歷史性平大軍,痛切地處罰了被誤以為張揚但非常自閉生澀的A。
這幾天我故作漫不經心詢問A,要是當時的幼女現身,無論是道歉或斥責或「要」什麼,他會作何反應。A的反應大概會讓為這個故事真摯感傷的讀者都難以反應,他挑一邊嘴角淡淡微笑說:「沒事,哥就看在隨便啥的分上啟蒙他,當時他這樣玩哥,是有代價的。來講法啊:法律條文規定,表親死活不甘我事!」
原來,幼女是A的母系表妹!當時21世紀伊始的某一年,2002年吧,家族確定債務多於財產,於是在祖代都去世後,每個人都爽快簽署了放棄繼承單。奇異的是,那個妹妹的「家長」竟和好幾家持有債權的銀行達成協議,半哄半誘地讓那個妹妹當「債權人」人頭,換取「她們這一家」(小表妹,小表妹之母與小表妹之兄)長期承租原先的透天住宅而不被驅離。好幾億的債務就這樣堆在她頭上呢!除非在她的有生之年,A在內的某些人試圖達成的共產主義理想實現,小表妹就到死也擺脫不了這筆「家族遺產」。
A的語氣並沒有絲毫幸災樂禍,但也無甚感傷。他不緊不慢,為此事下了個暫時的告終註腳:「要是小表妹當時沒把我當下三濫登徒子,我的話她如何都聽不下去,我是有不顧被她長期鄙視的恨意,有警告過的,她哪會理我。這是最後一筆善意。距今都多少年啦?剛好20年,要是她冒出來啥的,我只會告知,我對她沒任何義務。既然法律認為我就是個惡劣的變態,法律也明載著沒有任何幫表妹任何事的義務,生死隨她去,如今我們是徹底的陌生客。」
看倌們當知,十幾年前的這位妹妹,若沒有從20世紀末以來瘋狂上綱的性平「洗禮」大業,約莫是不會走到這地步。即便A竟是整個家族最在意這妹妹被剝削且為對方抱不平,盡可能提出勸告,但你曉得,異己的好意總是比不過母上兄長的諄諄剝削。
約略從本世紀以來,台灣的主流性別政治投注於性別保護主義的力道不僅強大悍然(拒絕與不同觀點博奕),同時也在意識型態國家機器與文化霸權的種種層面,積極佈署並招喚出可供採用其生命故事的受害者——當然,對於這樣的招喚,被招喚者的性與性別一定要具備許多合格的條件,最重要的,是要將「性導致的受傷」視為無比劇烈且摧毀人格的絕對災厄。現今這個「聖后性平」系統對於性受害者這個位置近乎狂迷熱愛的情緒,究竟是來自於何處的性(情慾)驅動力?符合大多數設想模本的受害者,彷彿是某種祭司(shaman)與祭品的雙重化身,既驅使群眾熱切憐憫地膜拜,又彷彿讓群眾掏出囤積在經濟壓迫層面無法抒發的情感投資,豐厚慷慨地丟擲給值得被關愛的受害者,因而雙方都自認得到無與倫比的釋放與滿足。
最後,我們必須直面看待:在台灣這二十年的性別建制系統中,這股龐大的憐愛弱者情感,無論是遭受性攻擊的人類受害者(尤其是當前的這幾位),或是被「非人」兇手所殘殺的(大家熱愛的)馴化街貓,這些死傷者帶來給我們的教誨,究竟可能會導向如何的制度與生命治理?我的初步想法是,這些死傷的例子不但拒絕讓各種位置的生命盡可能培養剽悍粗野的街頭智慧(streetwise capability),系統的裁決反而朝著類家馴與精緻嬌貴的養成步驟前進。養成最晚近現代性的人口管理術,其關鍵字就是:呵護、嬌貴、細緻經營(足以成為模範的)受害者。從這個趨勢來預估,未來不但會有許多承接這些受害身份的後繼者(而且同樣過於溫馴且拒絕「張牙舞爪」),而且即將(或已然)創造了結合新道德主義與新自由主義與性「自主」論,也就是宛然形成的「溫良精緻受害者公民」(the docile and the delicate victim-cum-citizen)。這些形形色色、倍受呵護的溫潤軟嫩下位者,連同她們義正詞嚴的守護者,再現了無所不包的細膩性/別階序。這個階序模式一方面治理著大部分心悅誠服的新良民,更重要的功能是驅離無法從爛壞狀態力爭上游的不合格者,諸如拒絕正向的憂鬱酷兒,拒絕不BBES的性愛酷兒,拒絕一對一擁婚單偶的性/別壞分子,拒絕力爭上游的娼妓與淫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