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捷運公司員工9月13日成立桃園捷運企業工會,但近日竟傳出資方約談多位工會發起人,要求撤銷發起工會的簽名,資方也同步召開工會籌備會議,計畫另行籌組工會。桃捷企業工會今日(9/18)到勞動部前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呼籲勞動部盡速審理,工會也質疑桃市府在行政程序上刁難勞方成立工會,有配合資方打壓之嫌。
桃園捷運基層技術員、企業工會會員馮天龍表示,最初籌組工會的有30名發起人,包含高姓、陳姓、彭姓等司機員,17日開始陸陸續續被長官約談,要求放棄會員資格,並暗示自願簽退就不會受到處分,「讓人感覺被威脅、心裡發毛」。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林佳瑋表示,勞方在13日率先成立企業工會後,資方也在15日召開工會籌備會議,並一一約談勸退勞方工會會員,就是想讓勞方的工會無法達到30人的成立要件,以便成立資方能掌控的工會。林佳瑋指出,桃捷公司的行徑已違反《工會法》第35條「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呼籲勞動部盡速審理桃捷公司的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
批桃市府刁難勞方工會、護航資方
此外,林佳瑋也質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在勞方籌組工會的行政程序上頻頻無理刁難,有配合桃捷公司打壓勞方工會、扶植資方工會之嫌。她表示,企業工會依法成立後,14日送交申請書給桃園市勞動局,卻遭勞動局科員刁難,指工會未送交「從事本業切結書」,但僅有職業工會才需附上此切結書,企業工會只需附上勞工身分資料。
「桃市府是桃捷公司最大股東,難道是不希望勞方工會成立,而在申請文件上諸多刁難?」林佳瑋質疑,隨後資方召開工會籌備會議,陸續約談企業工會的發起人,但30位發起人名冊是工會的機密文件,資方竟能掌握並針對特定員工進行施壓,懷疑桃市府為護航資方將名冊洩漏給公司,方便資方施壓。
前來聲援桃捷工會的新海瓦斯工會顧問林子文表示,《工會法》在2011年修正後已改為報備制,且明文規定每個企業只能組一個企業工會,故勞方率先成立桃捷企業工會後,資方就不能組第二個。林子文強調,勞方工會的程序既已完備,桃市勞動局就應儘快核發證書,否則就是在「知法玩法」,違法瀆職,甚至有圖利桃捷資方之嫌。
桃捷工會在勞動部前呼籲桃園市勞動局不要護航資方,並期盼勞動部伸張正義,維護勞工組工會的權利。勞動部今日由勞動關係司工會科科長許根魁出面接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書,估計四個月內將有裁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