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確定將修法,勞動部今日(10/31)公布行政院版《勞基法》修正草案,列出五大修正重點,聲稱將「解決現行《勞基法》彈性不足的問題」,朝更彈性化方向修改,包含休息日加班費改採核實計算、放寬加班工時上限、縮短輪班休息時間、鬆綁「七休一」規定、特休假遞延,和資方團體日前提出的修法方向極為一致,勞團不滿地嗆聲此次修法「真的非常值得全國大罷工!」
勞動部今公布《勞基法》修正草案,最快11月底就會排入立法院審查。草案分成以下五大重點:一、削減休息日加班費,取消原本的「做1小時算4小時工資」,改採核實計算,去年一例一休修法時提高休息日加班費「以價制量」,遏制雇主讓勞工在休息日加班的原意就此消失。
二、提高加班時數上限,又分成甲乙兩案,甲案是每個月加班上限從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乙案則允許以3個月為一期勻支調度加班時數,一期的加班總時數最高上限達138小時。
三、縮短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又分成甲乙兩案,甲案是將輪班間隔休息時間從原定的11小時降為8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可再延長休息時間;乙案是輪班間隔休息時間維持11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可縮短休息時間至8小時。
四、例假安排可挪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例假可在7日之週期內挪移,亦即現行的「七休一」規定(每7天中需有1天例假,不得連續工作超過6天)將名存實亡,因例假可排在兩個7天週期的首尾,導致勞工可連續工作12天。
五、特休假遞延,年度終結而未休的特休假,經勞資雙方協商可遞延至次年,經遞延但未休畢之特休假,雇主仍應發給工資。
總體來看,此次《勞基法》修正案可說是民進黨政府自毀去年強推的「一例一休」法案,進一步削減勞工加班費和提高勞工加班工時,全面改惡《勞基法》的行動。勞團和青年團體日前已多次舉行記者會抗議,反對民進黨政府再度修惡《勞基法》,並要求還給勞工七天假。
勞團批:勞基法史上最嚴重的「改惡」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批評,如果依政院版本來修正《勞基法》,幾乎可以確定這將是1984年立法以來,最嚴重、也最具毀滅性的一次「改惡」。他指出,日後所有對勞動條件的最低法律規範,將被虛妄的「勞資協商」合議所取代,而台灣勞工過勞與嚴重超時工作的現況必將更為惡化。
陳柏謙痛批,從賴清德主導《勞基法》修法顯示,對台灣勞工而言,從林全下到賴清德上,真的是名符其實的「狗去豬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也諷刺,難怪政府要力推「罷工預告制度」,因為《勞基法》新修正草案,「真的非常值得全國大罷工!」
勞動部表示,各界對《勞基法》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建議,可於11月7日前提供勞動部研參。不過,行政院也已放話希望年底前完成修法,或至少在本會期前通過,民進黨強推修法已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