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陳斯俊等四人昨日(12/19)清晨遭檢警以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的名義,強行搜索住處後帶回偵訊。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今天發布聲明譴責「白色恐怖復辟」,痛批民進黨打著「轉型正義」的旗號,卻同時「揮舞著砍人頭的國安法」。
台灣地區政治受難人互助會是在台灣解嚴當年(1987)10月成立,會員主要是過去在國民黨戒嚴體制下遭到政治迫害的政治犯及其家屬。互助會此次聲明指出,在台灣解嚴前夕,國民黨打算以《國家安全法》取代《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內容換湯不換藥,當時剛成立的民進黨曾發起「解除戒嚴,反對國安法」的抗爭,可惜當年並沒有成功阻擋《國安法》制定,該法也於解嚴後生效實施。而《國安法》作為戒嚴時代的遺毒,雖然經過兩次政黨輪替,四次條文修改,但不管如何改頭換面,仍然是懸在人民頭上的「血滴子」,然而曾經高喊「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的民進黨,如今卻成為喚醒《國安法》的始作俑者。
互助會會長蔡裕榮沉痛地表示,當他在電視上看到檢警用《國安法》逮捕人時,就想起一位客家籍的政治受難人曾這樣描述過50年代被捕時的情況:「早上天還沒亮,就有人來敲我的門,來了三個我沒見過的人,一進來就把我抓起來,拉上吉普車,一人開車,兩個人各抓一邊,把我眼睛矇起來,車子雖然轉來轉去,其實是把我送到總統府後面的警備總部。我就在那邊被關起來。」
蔡裕榮說,還有另一位本省籍、被捕時還是台大學生的老前輩也曾這樣憶及被審訊的情況:「大學剛開學沒多久,我上課沒幾次,有一天上課時,我就被捕了。我第一次被審訊的地方是在情報處。審問的人一直逼問我,參加以後是跟誰接觸。在審問過程中,我一直堅持自己沒有參加共產黨,參加的是『國際問題研究會』,是研究性質的讀書會。」
互助會強調,立法院剛剛才通過所謂《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民進黨也信誓旦旦要「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口號言猶在耳,但最大的威權象徵、最容易製造司法不法的《國安法》,如今卻被當作「轉型正義」的護身符借屍還魂,呼籲政府停止以「反共國安」之名復辟白色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