纏訟十多年的RCA工傷案,今年(2017)10月二審再度宣判工人勝訴,486人共獲賠7.1億,不過,在RCA工作過的8萬名員工中,仍有許多未獲賠償,其他1,142位RCA受害者另組成「二軍」,向RCA及其母公司提出訴訟,今日(12/21)一審開庭,受害員工呼籲法院沿用「一軍」勝訴見解,盡快做出判決,還給員工公道。
1千多位員工組二軍 籲法院沿用一軍見解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70年代在台設廠,因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上千名員工飲下有毒的地下水及吸入廢氣,之後陸續罹患不明病痛及癌症。2004年,529名員工向RCA及其併購商提起訴訟,一審、二審皆判決員工勝訴。
今日RCA工傷案「二軍」求償訴訟在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近百位員工先在法院外召開記者會,高呼「二軍一審開戰!」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代表賀光卍表示,本案的RCA「二軍」,有些是看到一軍判決勝訴後,才加入訴訟的員工,有些則是過去曾一起參與求償運動,但中途離開,這次再回來參與訴訟的夥伴。
RCA員工關懷協會會長劉荷雲表示,原希望「二軍」可以一起參與二審,減少受害者的訴訟時間和司法資源浪費,但遭二審法院駁回,所以只能再度提起訴訟。然而,一軍從2004年開始打了13年的訴訟,才等到二審的判決結果,現在大部分前RCA員工都年事已高,每天都有員工在凋零,唯恐更多人等不到判決結果就離世。
劉荷雲認為,既然法院在一軍的判決中已駁回RCA公司的時效抗辯,判定有接觸有害化學物就要賠償,並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判決RCA母公司奇異和湯姆笙都須共同付清償之責,那麼法院對於「二軍」就應沿用之前的見解,不要任由RCA拖延判決。
劉荷雲也表示,由於RCA公司不接受「一軍」的訴訟結果,目前雙方都已上訴,進入三審階段。她批評,RCA現在有做RCA廠址整治,顯示他們承認有污染,卻不承認員工因污染受害,相當可笑。
參與「二軍」的前RCA陳姓女工說,她過去在RCA宜蘭廠工作,疑因接觸過有機溶劑,導致罹患甲狀腺亢進、淋巴瘤,動過十幾次重大手術,還必須坐輪椅。另一名參與「二軍」的72歲鄭姓女工說,她曾在桃園二廠IC部門工作,也接觸過有毒溶劑,之後身體變得很不好,罹患支氣管相關疾病、子宮肌瘤和乳癌。
工傷協會和RCA員工關懷協會共同呼籲法院盡快審理及判決,讓受害員工的正義早日到來,並要求勞動部不要躲在司法訴訟後,應主動訂立專案處理,根本解決RCA工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