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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高層介入教師聘任 學界三百人連署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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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9 12:00:00
苦勞網記者

《大學法》規定大學教師聘任需經系、院、校教評會「三級三審」機制決定,但近來傳出世新、政大等多所學校另立程序,透過「教師改隸委員會」、「校長面試」等方式,架空三級三審機制,使校方高層得以直接介入教師聘任流程。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憂行政權獨大將侵犯學術自由,發起連署要求教師聘任回歸三級三審機制,目前已有三百位學界人士加入連署。

高教工會發起連署要求教師聘任回歸三級三審機制,已有三百人連署。(攝影:張智琦)

高教工會今日(4/19)召開記者會,批判多所大學恣意介入教師聘任,呼籲教師聘任及其隸屬系所變動,應回歸教評會三級三審機制,由系所教評會進行專業審查,以免滋生「任用私人」的弊端。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信行表示,世新日前將「專任教師合聘辦法」修改為「專任教師合聘改隸辦法」,使學校行政高層有權指派系所中心教師以「改隸」名義,轉至各系所擔任專任教師,卻無須經由公開公平申請,亦無須該系所教評會討論通過,動搖行之有年的三級三審機制。

陳信行質疑,此舉形同校方獨攬人事聘任的權力,以後校方高層只要先把屬意人選先聘入能掌控的科系,再通通以「改隸」的方式塞入特定系所,就能架空三級三審機制。

政治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黃厚銘表示,政大日前透過「新聘專任教研人員作業流程」,容許校長「先行閱覽」各系徵聘教師名單甚至以此介入聘任,師生認為此舉違反《大學法》第20條規定,才透過校務會議廢除相關規定,教師聘任回歸由教評會三級三審。

黃厚銘指出,大法官釋字462號提到,系、院、校教評會應選任各該領域具有充分專業能力之學者專家先行審查,教評會除非能提出具有專業學術依據之具體理由,否則即應尊重其判斷;亦即,外審意見是最專業的審查,最應得到尊重,上級單位只能行使最低限度的合法性審查。但最近各校都是在沒有弊端的情況下,校方卻直接介入審查、事先挑出人選,這已違反大法官的釋憲主張。

黃厚銘表示,他相信政大校方之前的做法沒有「任用私人」的企圖,而是高教強調「績效」使然,在績效考量之下,學校高層會想用速成方式求取世界大學排行的成績,並以此當作聘任教師的標準。然而,他認為教師聘任牽涉到研究、教學和人格特質等多重考量,應由各系所教評會來決定,他也擔憂政大之後換了行政團隊或校長,也可能跳過三級三審任用私人。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進一步指出,大學教師聘任除了有校方事先篩選的「第零審」情形,還有多校存在所謂的「第四審」,亦即校評會三級三審都通過後,校長還要親自面試該教師,以此否決人選或將「專任教師」的聘職改簽為「專案教師」。

林柏儀強調,「教師聘任是學術發展的基石,倘若行政權恣意介入,學術恐將淪為權力的附庸!」他呼籲校方尊重學術社群自我的發展,讓教師聘任回歸三級三審的機制,並要求教育部主動監督,提供管道供遭校方高層不當介入教師聘任的當事人檢舉,杜絕「第零審」和「第四審」等弊端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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