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原文會)經營的「原住民族電視台」和「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爆出以承攬方式進用72名基層員工,其實際工作雖與正職員工相同,卻沒有勞健保、退休金、職災補償、特休假年資等《勞基法》保障,今日(7/13)原文會企業工會前往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抗議,呼籲原民會介入終結假承攬,將承攬人員全數納編正職。
和正職工作沒兩樣 工會控假承攬
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目前有250位員工,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資助運作,旗下有「原住民族電視台」和「原住民族廣播電台」。然而,原文會企業工會控訴,會內有高達三成人員都是以「個人承攬」方式被進用,承攬人員無勞健保、就業保險、失業給付和育嬰留停津貼等保障,與正職員工相較,每年待遇相差12萬,但所做的工作卻無任何差異,高呼「不公平」。
任職原文會族語中心的行政人員拉藍表示,近半的族語主播是承攬人員,但他們和正職的主播工作內容並無二致,包括前置時間、採訪和播報時數都一樣,卻不享有正職人員的勞健保。拉藍說,原民台表面增加族語時數和新聞節目,但員工應有權益卻沒有保障,呼籲將族語主播全數納編正職。
原文會企業工會秘書黃亭勻表示,不僅是族語中心,原民台新聞部採訪組台北中心的8位文字記者中,有5位都是承攬,他們的工作內容都比照正職,卻沒有正職享有的福利,出差加班甚至沒有加班費。她質疑,原民台之前擴編新聞中心,勞動力已經不足,原文會卻不顧基層的勞動權益,擴大濫用承攬,惡化原民台的媒體自主權。
工會強調,72名承攬人員多數都需接受主管指揮監督調派任務,和正職一同工作,多數年資都超過一年,顯示其工作性質並非臨時性、季節性需求,不符「承攬」定義。工會在五月和六月間曾向原文會提出將承攬人員全數納編的訴求,但原文會僅回應「計畫進行人力評估研究」,也表示員額預算被原民會限制,但原民會則回應「用人是原文會的權責」,雙方互踢皮球。
原文會工會代表董事牯慕‧瓦旦不滿地說,現行的人力不需要評估,原文會既然實際上對「承攬」人員也有監督指揮權,就不應再違法濫用承攬,「他們就是在做正職工作!」黃亭勻也認為,法規並沒有寫員額不能增加,認為原文會有員額增加的空間。
原民會:會要求原文會檢討承攬
針對工會抗議,原民會教育文化處處長陳坤昇受訪表示,是否增加員額涉及業務經費和人事經費,會請原文會做妥善人力規劃,預計九月到十月間會完成。至於原文會以承攬來進用非典員工,陳坤昇表示,這樣的管理方式違反民法,會要求原文會做檢討改善。
原文會副執行長Kacaw‧Fuyan則說,他很關心員工工作權,包括承攬人員在保險方面的權益,也覺得要改善。他表示,原民會希望原文會在人力上做調整,「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努力」,至於是否將承攬納編正職,涉及預算編列、人力資源評估和調整,還需做內部討論,但「不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