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本文作者分析,佔當前移民數量大宗的中美洲「北三角」——宏都拉斯、瓜地馬拉與薩爾瓦多,其迫使民眾遠走他鄉的國內局勢,倘若追根究底皆可發現美國干預留下的歷史痕跡。作者也指出當前美國對於難民/移民的區辨標準,其實是源於冷戰期間打擊共產主義的政治決定,至於移民逃離的實際原因則並不那麼重要。這些分析與論點,有助於我們在人道主義的視角之外,理解與思考美國的移民議題。
原文標題:"The Ideological Limits of Asylum",刊載於美國《雅各賓》(Jacobin)。
1954年,一間總部設於紐奧良的跨國公司收買了美國政府,試圖推翻民主選出的瓜地馬拉領導人。這間公司即是聯合水果公司(United Fruit Company),今日則改名為金吉達品牌國際公司(Chiquita Brands International)。這間公司在華府高層中有不少朋友,包含美國國務卿約翰・福斯特・杜勒斯(John Foster Dulles),以及他的的胞弟、中情局局長艾倫・杜勒斯(Allen Dulles)。這間公司也有敵人,例如瓜地馬拉總統哈克沃・阿本斯(Jacobo Árbenz Guzmán),後者的土地改革政策對於擁有瓜地馬拉大部分土地的這間水果公司來說相當不便。
基於對阿本斯「共產主義」傾向的擔憂(以及對公司利潤的影響),聯合水果公司的高階主管遊說美國政府進行干預。他們的努力最終有了成果——代號「PBSUCCESS」的行動(Operation PBSUCESS),這是一場由美國中情局主導的政變,迫使阿本斯流亡國外,並且安插右翼獨裁者阿馬斯(Carlos Castillo Armas)上任。
1954年的政變,只不過是在瓜地馬拉上演的帝國主義恐怖秀的第一幕。在接下來的40年中,受美國支持、接連上任的獨裁者們在可怕的內戰中進行鎮壓、施加暴行。情況糟糕到美國總統柯林頓不得不在1999年時,為美國涉入這36年以來的血洗事件公開道歉。奇怪的是,2013年蒙特(Efraín Ríos Montt)將軍因屠殺瑪雅人而遭審判與定罪時,美國的共謀角色卻未被提及。
正如古語有云:「凡是過去,皆為序章」。今日的瓜地馬拉是世界上暴力行為最氾濫的國家。數十年來的衝突與不平等使得這個國家成了幫派和犯罪的溫床。某些案例中,組織犯罪的網路甚至滋生自以前的維安與情報部隊。
事實上,被稱作「北三角」的這三個中美洲國家——瓜地馬拉、宏都拉斯與薩爾瓦多——在兇殺案數量上名列前茅。雖然每個國家詳情不同,但是這個區域共通的大規模貧窮與政治不穩定之歷史,都是在美國佬(Yanquí)干預的背景下發生的。
當我們在談論移民和尋求庇護者,特別是關於那些來自中美洲的人時,不應該脫離上述的棘手事實。大家都清楚的是:移民到美國是為自己與家人「尋求更好的生活」;但卻沒有討論到這群人離鄉的急迫性,以及流離失所的根本原因。這背後遺漏的是:他們所逃離的局勢,是政治造成的——至少在某個程度上來說,這些局勢是華府做出的決定所造成的。
任何清晰的思考都應該使我們認識到:這些逃難者有權尋求庇護。然而,絕大多數來自中美洲北三角的庇護申請者都遭拒絕,美國政府也持續限縮庇護許可的批准。
將此歸結為川普政府的冷酷無情是很容易的事。但事實上,拒絕承認資本與帝國的受害者也是難民,是早在川普上任前就存在的現象——它已經融入「難民」本身的法理結構之中。
難民概念的意識形態根源
正當柯林頓宣稱美國對於在中美洲的惡作劇行為感到抱歉之際,他拒絕對數千名在米契颶風(Hurricane Mitch)襲擊前夕逃往美國的薩爾瓦多人與瓜地馬拉人伸出援手,使他們面臨驅逐出境的窘境而感到慌亂。不過,仍須肯定柯林頓要求修改《1997年尼加拉瓜調整與中美洲救濟法》(Nicaraguan Adjustment and Central American Relief Act of 1997)的規定。該法案下,逃離左翼政府的古巴人與尼加瓜拉人比逃離右翼獨裁者的薩爾瓦多人與尼加拉瓜人更容易獲得庇護。柯林頓稱這樣的雙重標準是「錯誤」的。
雙重標準並非新鮮事,最早可以追溯到1917年,當時,十月革命將政治難民的概念帶進國際舞台。在二十世紀初,難民的概念有著特定的意義,意指從共產主義陣營逃出的人。
第二次世界大戰帶給世人的震驚與創傷,特別是納粹對猶太人和其他民族的種族滅絕與集體屠殺,再次凸顯了難民問題。1951年,聯合國批准了《難民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其中「難民」的定義反映了上述的恐懼(以及那些拒絕了逃難者的國家的罪惡感):
因有正當理由畏懼由於種族、宗教、國籍、屬於其一社會團體或具有某種政治見解的原因留在其本國之外,並且由於此項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受該國保護的人;或者不具有國籍並由於上述事情留在他以前經常居住國家以外而現在不能或由於上述畏懼不願返回該國的人。
儘管如此,20世紀的難民體系仍是冷戰下的產物。正如難民研究學者吉爾・洛舍爾(Gil Loescher)所說:「承認迫害事實與辨認加害者並不麻煩,而庇護難民往往被用來重申共產主義的失敗與西方的仁慈。」
對美國而言,承認迫害事實並辨認加害者很簡單——「迫害」是只有美國敵人才會幹的事。
即使大屠殺的傷口仍未癒合,美國第一套重要的難民法規《1948年流離失所者法》(Displaced Persons Act of 1948),意在給予共產主義陣營的逃離者難民身份,同時卻限縮九成以上流離失所的猶太人,使他們無法獲得難民認可。1953年《難民救濟法》(Refugee Relief Act of 1953)則定義難民為前往非共產國家尋求庇護的人。1957年的修正案中,重新定義難民為因迫害而自共產國家逃離的人。
戰後庇護政治迫害受害者的舉動聽起來很有人道主義的味道,但這項行動已與反共意識形態相互結合。是否能成為難民與庇護者,端看他們是否能服膺地緣政治的拉扯戰,其餘的人就沒那麼幸運了。直到1980年代,美國難民法的立場才變得較為中立;但即使在那時,逃離「不友善」政府的人仍得到了優惠待遇,但另一些不幸的人只能面對「好人」的迫害。
1983至1986年間,就在蒙特將軍以焦土政策(tierra arrasada)在瓜地馬拉進行大屠殺後的幾年,美國僅承認不到百分之一的瓜地馬拉難民。同一期間,卻有60%的伊朗人、51%的羅馬尼亞人,以及34%的波蘭難民獲得自由世界的歡迎。
以其他名義行迫害之實
1980年代中期,雷根政府想到一個聰明的方式,正當化美國對尼加拉瓜恐怖行動的資助:當我們不喜歡時,準軍事的死亡小隊是「恐怖份子」,我們喜歡的時候就是「自由鬥士」。雷根找到一套類似的伎倆,來證明為什麼親美恐怖主義下的受害者無法被認可為難民:他們根本不是難民,而是經濟移民。
現行難民法相較於僅以美國自己利益為考量的冷戰時期已有進步。然而仍然保留一個基本且不容置疑的分辨標準,即:值得庇護的難民,以及不值得庇護的移民。(這樣的區辨是否反映美國地緣政治的考量,則是無關緊要的問題)
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和美國法理解下的典型難民,是那些為了逃離政治迫害的人,無論是顯而易見的政治打壓、種族壓迫、國家鎮壓或宗教歧視。無論如何,難民之所以是難民,都是因為政治因素。由於難民概念源自上個世紀中葉,這類迫害通常被認為是由政府和國家所造成的。
另一方面,如果只是單純的移民則不值得同情。
移民遷移的根本原因是經濟因素。他們可能在自己的國家遭遇暴力犯罪等相關問題,但總得來說,他們來到美國只是讓他們自己有「更好的生活」。(較不寬容的仇外主義者的說法是:偷走我們的工作、侵蝕我們的城鎮、稀釋國家的純血)
多年以來,來自中美洲的那些「不夠格」的移民,仍可以用家暴或幫派暴力為由尋求庇護。然而,就算是這條寶貴的生命線(雖然已經難以使用),最近也被美國司法部長傑夫・賽申斯在自己提交的決定中撤銷。1該決定指出:庇護法「並未對所有不幸事件提供補救措施」。
事實是,這類不幸滿地都是。在中美洲的北三角地帶,許多人生活在虐待、強暴、勒索、人口販運、性奴役與謀殺的恐懼之中,並且面臨疾病與飢餓等等較不刺激(但同樣致命)的威脅。
這些不幸的遭遇,形式上不同於20世紀恐怖歷史中典型的國家迫害形式。但是他們的原因是政治的——這些迫害都是基於資本與帝國考量的政治抉擇下的直接或間接產物。
逃離這樣的困境,嚴格上不能說是自願行為,而是攸關生死的問題。存夠了足以離開的現金、背負巨額債務,危險跋涉穿越美洲大陸之後,這些「移民」如今在自由的土地上被一腳踢出,只因為他們來到此地的理由不夠政治。
這一切都太政治了
美國從未擺脫冷戰思考模式。難民與庇護法或許已經去除以往明顯的意識形態偏見,然而,以為資本主義政權在本質上是善良(或寬容)的,這樣的信念仍難以動搖。迫害只可能是我們的敵人的作為。
那些發生在自稱是社會主義政權下的問題,往往會被歸咎於社會主義政府,以及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本身。但當矛頭指向資本主義社會下悲慘的貧窮與匱乏問題,一瞬間卻被歸咎是個人或是家庭的錯誤。充其量只是經濟問題。
然而,經濟因素並不存在於非政治的真空之中。資本主義既不自然也不中性,而是人為的產物。它是一套由一個階級宰制另一個階級的系統,並由壓迫所維繫。即使在沒有帝國主義干預的狀況下也是如此。不過,這個系統必須要掩飾與模糊:資本主義的剝奪實際上也是一種政治決定。
今日,虐待尋求庇護者的故事席捲所有媒體,重要的是要記牢他們在更「仁慈」的移民執法下仍會面臨更龐大的阻礙。給予庇護者符合人道標準的環境只是最低要求,真正的鬥爭是確保他們不會被送回他們所逃離的地方。
承認那些逃離貧窮與暴力的移民就是難民,本身立意良善。此外人民也有權利自由移動。但是左翼必須特別關注如何揭開強行遷移的原因,並將其重新政治化。
是時候超越二十世紀那種難民只是國家迫害的受害者的概念了。這並非造成今日大規模遷徙的驅力。(今日難民面臨的)處境也許無法符合反動的、服膺歷史的、受意識形態影響的「迫害」概念,但是卻同樣可怕,而造就這些處境的原因也同樣險惡。
換句話說,他們就是難民,而左翼應該爭取他們的難民身份得到認可。
長期以來,美國我行我素摧毀其他國家,卻規避收拾爛攤子的責任。如果有什麼是國際主義左翼可以做的,就是必須扭轉這兩個事實。
- 1.【譯註】在美國,移民上訴委員會(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是負責複審移民法院上訴案件的機構。司法部長如果對某判例不滿,有權在移民上訴委員會複審後,自行提交案件並做出新的判例。通常司法部長較少動用此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