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中旬,位於一期南部工業科學園區的奇力光電宣佈關廠。
奇力光電是一家年輕的公司,2006年由奇美實業與奇美電子投資設立,登記資本額爲15億元,實收資本額卻僅有2億5千萬。當時LED光電產業正要起飛,奇美集團抱著面板生產垂直整合以提高競爭力的願景跨足其內,而奇力光電作為奇美電子產業鏈的一部分,遂被外界視為夢幻似的產業明日之星。早些年奇力光電甚至擁有「一條龍」式的生產能力,LED的全部製程從磊晶、晶粒到封裝都可以自己來。
金融海嘯發生以後,群創光電於2010年併購了奇美電子和統寶光電,試圖透過規模整併來度過景氣的低谷、經濟的震盪。奇美電子的股票轉到群創手上,至此,奇力光電的兩大股東便成了群創光電和奇美實業。然而,群創接手的奇美電子轉投資子公司多達上百家,縱使有心整併,也無力深入各子公司的營運來提昇整體的綜效。
奇力光電於是從明日之星搖身一變成了產業的孤兒——奇美實業已無心經營,群創光電更不願以垂直整合的方式吸收奇力的產品,反而讓奇力在LED市場上與同業削價競爭。幾年來全球電子零組件產能急速擴張,特別是LED的產量早已供過於求,產品價格迅速下滑。在這劇烈競爭的環境裡,LED製造商不是沒有生意可做,而是訂單明明接不完,虧損卻隨著生意越做越大。儘管去年奇力光電營收高達29億元,毛利率卻是負28%。
今年7月,當銀行聯貸的償還期限將屆,奇力光電的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事陸續辭職,短短十來天整個董事會人去樓空,公司便在查無負責人的情況下結束了工廠的營運,只留下積欠18家銀行、4家票券公司共56億元的債務,以及近千名失業勞工。
經營不善?還是惡意掏空?
2013年8月12日,台南市勞工局會同奇力光電自救會召開勞資調解會議,由於資方始終無人出席,調解遂不成立。原總經理兼董事長陳領在媒體上表示:「已請辭,不具代表人身分」。群創、奇美兩大股東則宣稱:「僅僅是出資,並未實際參與經營」。資方宣稱自己不存在,好像奇力是一家幽靈在營運的公司。
可是考察奇力光電曾經聘任的4位總經理、3位董事長,全部是由奇美集團指派或推薦的專業經理人。如果奇力關廠的原因是經營不善,那麼指派、推薦經營團隊的奇美,以及未善盡監督之責的群創,應該對員工負起最大的責任。更何況現在自救會裡還有離職員工在質疑,奇力關廠的原因根本不是經營不善,而是惡性掏空。
回顧2009年末,依據奇力員工的說法,時任奇力光電總經理兼啟耀光電總經理的丁景隆決定打破原本「一條龍」的生產格局,把奇力的LED封裝線、燈板產品線切割掉,將相關機台與設備出售或借予啟耀光電。同時也動員工程技術人員,將這兩條線的技術導入啟耀。啟耀光電同樣是奇美轉投資的子公司,原先做的是冷陰極燈管(CCFL),當時市場上已顯露出CCFL行將被LED取代的趨勢,在取得奇力的設備與技術之後,啟耀光電轉換跑道踏足LED產業,從此逆轉了2009年稅後淨損4.52億元的局面,可是奇力自己卻失去了垂直整合的優勢。
在當時同樣身為奇美營運長的丁景隆的主導下,2010年奇力光電再度出資買下了啟耀閒置的廠房與設備,也就是現在的奇力光電二廠兼總部,位在南科堤塘港路上、啟耀光電的隔壁。根據當年一則新聞,價格約在11-12億元,所費不貲。然而,這個剛買來的廠房卻過於龐大,以致有一半的空間閒置著,於是奇力資方再把其中一層樓與部分的倉庫回租给啟耀光電。因此,現在雖然奇力已經關廠,啟耀的員工還是天天在奇力二廠裡上班。任何人都知道買東西要貨比三家,類似這樣損己利人的投資,除了把好處都送給啟耀以外實在看不出什麼道理。
這些詭異的政策既經由當年的奇美營運長之手實施,應該可以認爲是奇美集團的意志在主導,然而,2011年間奇美集團好似從奇力光電裡全面撤退,儘管它手上仍握有25%的股分,董事會中卻再無奇美實業的代表席次,只留下奇菱科技的代表擔任監察人。或許這一切都可以理解成奇美當年佈局決策失誤,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最後只好撒手不管,或者盡可能救回更多的資產,而奇力光電的關廠只是一齣偶然的悲劇。可是,當資產的轉移明白擺在眼前,錯誤決策和惡性掏空就只有一線之隔,況且那條線往往異常模糊。
富爸爸想的和你不一樣
那麼現在來問另一個問題,爲什麼一間創設時只有2億5千萬實收資本額、後來才陸續增資到23億資本的廠商,可以倒銀行56億的債?或者進一步問,銀行爲什麼要貸款给奇力,難道它還款能力很強?不,奇力光電創廠後一直到2008年才剛剛轉虧為盈,2009年就虧損了2.3億,即使2010年景氣回升賺回9.6億,2011年又虧了5.9億,2012年更虧損到12.2億元。
銀行之所以貸款給奇力融資,恐怕只是因爲奇力背後有所謂「富爸爸」在撐腰,開始時是奇美集團,後來更有郭台銘的群創罩著。現在看起來,不管是幫到奇力還是幫到了啟耀,這兩大股東是專門來向銀行借錢,而不是來幫銀行收尾的。如果出一張嘴就能超貸幾十億,出了事還不用還,誰不會主動去借?這恐怕才是富爸爸現在想要的結局。
台灣銀行業的授信機制有明顯的缺陷,竟然可以讓一家沒有還款能力、沒有足夠資產做擔保的廠商這樣鉅額超貸。8月中旬,以第一銀行爲首的18家聯貸銀行團要求經濟部出面請群創、奇美解決奇力倒債的問題,因爲當初奇力紓困案正是由經濟部主持通過。沒想到銀行團反遭群創回嗆:「既然銀行團在聯貸當時已經做過評估,風險便該自己負責。」金管會同樣表示:「如果這筆債追不回來,會視情況要求銀行轉列呆帳。」
在這齣金融資本、產業資本和國家的三角關係的悲喜劇裡,國家並沒有打算檢討這個明顯有問題的授信機制,只是要求銀行負起自律的責任(用它高尚的道德嗎?),同樣地,對於奇美、群創那些超貸他人存款以長自己事業的產業資本,國家也沒甚麼要求,只是為兩方居中協調,好像這關廠案只是幾個資本之間的爭執,他們自己談好了就解決了¬——沒有誰的利益會因為奇力關廠事件而被撼動。島嶼之南,近千名失業的工人,他們的意見好像一點都不重要。
奇力光電員工自救會的訴求
奇力光電過往的輝煌象徵著南科的發展之夢,奇美傳統產業向高科技轉型的夢,公司上市投資人股票溢價的夢,大台南古城轉變科技新城的夢。爲了這些已成泡影的幻夢,近千名奇力員工才從四面八方湧入南科,不僅大多數人已在台南設籍置產,背負著車貸、房貸,更將自己的積蓄用來購入公司股票。
公司倒閉以後,那些原先從10元到18元不等,代表著對公司信心的「員工持股」,全數化為壁紙。計一萬多張員工持股,無從追討。員工持股佔公司全部股票的8%,光是用票面價值10元來計算全部就超過1億元,許多人更借貸了數百萬來認股,付著利息等待公司上市的那一天。
除此之外,公司還積欠這些員工資遣費、代墊款、預告工資等,共計8千多萬。近千名員工的資遣費才這麼少,一方面是因爲奇力光電成立沒幾年,最最資深的員工也才7、8年年資;另一方面,勞退新制修惡後,員工資遣費只能領年資乘以0.5個基數,基層作業員平均起來領不到10萬元。
8月26日,300名奇力的關廠勞工來到台南市政府前抗議,要求政府向奇美、群創兩大財團,追討積欠的資遣費、預告工資;以及母公司認購回員工的認股,還有更重要的,給失業勞工們一份工作。抗爭當日,自救會提出了下面幾項訴求:
1)資遣費用5,000萬元,8月薪津費用2,700~2,800萬元。
2)102年5月迄8月勞工退休金、勞健保費提撥,員工差旅費及代墊款應由公司負責。
3)群創、奇美實業兩大股東將員工股份買回。
4)轉介員工至群創、奇美旗下關係企業工作。
5)檢調介入調查奇力內部是否存在不法掏空行為。
6)修法讓勞工債權優先於銀行抵押權。
7)修改勞基法28條,資遣費、退休金納入墊償範圍。
8)市政府於2週內出面召集兩大股東與自救會協商。
市政府、財團簡單發一份新聞稿,媒體就必須為他們把話廣爲傳佈,不管那些話語是真是假、又隱藏了誰的利益。相反地,關廠勞工卻需要一次又一次的動員,才能讓社會聽見自己的訴求。為什麼奇力自救會不顧各方勸阻,硬是在26日走上街頭,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對許多員工而言,也許這次是頭一份工作、頭一次失業、頭一次遭遇關廠,頭一次上街抗議;這些員工裡,可能有剛畢業的大學生、即將臨盆的產婦、外地來打拼的遊子、對科技業懷抱著憧憬的勞工,但這些頭一次,重重地終結了他們這場南科的大夢。不過現實告訴我們,即使夢醒了,感覺高挫折的,永遠不會是那些財團與官員們。
台南市政府的兩面手法
事實上,奇力關廠事件從一開始到現在,員工自救會只有兩次在媒體面前表達自己意見的機會,一次是8月12日破了局的勞資調解會議,另一次機會則是自己爭取來的,憑藉8月26日的陳情活動的形式。在其餘的時間裡,主流媒體關於奇力關廠的報導要不在說群創多有誠意解決問題,要不在說台南市政府做了多少事、為勞工爭取了多少權益,甚至代勞工向資方提告,賴清德簡直是神。
市政府勞工局確實做了很多事,他們主持勞資調解會議、他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他們爲員工辦理失業給付、舉辦就業博覽會、他們還承諾要申請8月工資的墊償等等。可是這些都只是法律明定的、最起碼的勞動保障,站在市政府的高度上,進一步以公權力介入這不對等的勞資關係,為勞方取得更多的權益,才叫做有在努力。更何況現在市政府對於員工的下一份工作、資遣費以及股票都沒有實質作為,卻在媒體上表現自己是如何地「有為」,比起地方首長,賴清德看起來更像個演技不錯的藝人。
舉個例子,8月中媒體大肆報導起「市府代替勞工提告」的新聞,說台南市政府將代替奇力員工,控告公司業務侵占,但這業務侵占,告的是雇主沒有提撥勞健保、退休金這事。不過媒體沒講清楚、政府也沒表態的,還有奇力光電積欠員工5千餘萬的資遣費、2千餘萬的預告工資,還有破億的員工認股,這些員工真正要的東西別說是提告了,連像樣的追討動作都沒有。實際上,勞健保這事是勞保局、健保局就可以處理的,不需要市政府來告,員工依法就保有這幾個月的勞健保年資,因爲資方在薪水中原已扣款。
有關奇力員工要求介入調查是否涉及掏空一事,市府也「發函」給勞委會,請勞委會將奇力「資方」(不知道是指誰)限制出境;同樣也「發函」給檢調單位,請檢方介入調查。如果光是發函就能解決問題,自救會只要發函給奇美、群創就能拿到資遣費了。台南市政府厲害的地方在於,看起來什麼都做了,實際上什麼也沒做,甚至還在這個過程裡為資方暗渡陳倉。比如說,在市政府和資方共同設定的討論脈絡裡,不知不覺,員工「依法」拿不到資遣費已成爲社會多數人的共識了。
科技業與關廠潮
如同前面已經提過的,十幾年來全球電子零組件產能的擴張,原已造成利潤率的下滑趨勢,再加上金融海嘯過後,作為消費終端大宗的歐洲市場已經萎縮,各家製造商之間競爭變得更為劇烈。從2010年面板廠群創併購了奇美電子和統寶光電的先例看來,台灣的資本家們打算透過電子業界的整併度過這段經濟的低谷。
可是結果並不樂觀,試看現在群創的財務狀況,2009年虧損24億元,2010年虧損148億元,2011年虧到644億元,2012年還是虧292億元。群創的股本稿達910億元,可算一算,這4年內群創已經虧掉1.2個股本,如果再虧下去,群創還有活路嗎?
回顧過去的歷史,20年前的台灣紡織業、造紙業等勞力密集產業也曾出現類似的利潤率下滑狀況,當年資本家面對這個問題的方法,是將產業外移,南進、西進的呼聲不絕於耳,為的就是要壓低生產成本、迎合競爭趨勢,最後引發關廠潮,在台灣本地製造了大批失業工人。當年的關廠潮集中在紡織、造紙、基本電子等產業,難保同樣的潮流不會轉移到現在的高科技業。
台灣電子業的資產階級能否找到一條新的出路,避免當年的歷史再度重演,這涉及複雜的條件,現在尚無法斷言。不幸的是,LED製造商已經出現了關廠與外移的徵兆。除了奇力光電因LED產業的變遷而關廠,同一時間在同一地點,南科內晶發光電同樣也關廠了。晶發光電關廠的原因,正是因爲力晶集團打算將產線外移到中國大陸,據說是因爲當地政府有政策性的補助。
從奇美、群創到力晶集團,現在可以清楚知道,不是只有傳統產業、中小企業才會發生關廠的問題,大財團主導的上千人的大公司同樣有可能發生,縱使科技新貴也有可能成為關廠工人。許多人以為台灣的制度比起以前已經更加健全,我們有勞退新制、帶著走的退休金專戶,還有大解法和就業保險,但是從奇力關廠事件看起來,現在的制度仍然無法保障勞工面對關廠時的處境,資遣費同樣拿不到。更何況勞退新制也不能保證資方必定會把錢匯到專戶,根據今年5月的一條新聞,全台有8萬企業並未提撥那僅僅6%的退休金。
如果關廠的問題在台灣並未絕跡,如果勞工仍然在失業後無力取得資遣費,如果關廠的隱憂正一步步地靠近,那麼制度性保障的確立——爭取修改勞基法28條,將資遣費、退休金納入墊償範圍,就是全台灣勞工迫在眉睫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