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2/10)適逢「世界人權日」和《世界人權宣言》頒布70周年,但仍有許多攸關人權的法案卡在立院未能通過。台灣人權促進會等民團上午召開記者會,強調明年是本屆立委任期最後一年,呼籲立院盡速通過《集會遊行法》、《社會團體法》、《難民法》、《都市更新條例》等四個法案的修法,將「人權功課」做完。
本屆立委將在2020年1月底任期結束,立院初審通過但未能二三讀通過的法案,基於屆期不連續的原則,未來都得重新來過。台權會和反迫遷連線指出,包括《集會遊行法》、《社會團體法》、《難民法》、《都市更新條例》等四個攸關人權的法案,目前都處於卡關和冷凍狀態,呼籲立委應盡快審查通過。
其中,《集會遊行法》的爭議在於「禁制區」和「命令解散」條款,過去這兩大條款成為當權者箝制集會遊行自由的工具,但修法版本中,這兩個威權條款又以「安全距離」和「強制排除」的名義被保留下來。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周宇修指出,《集遊法》的修法版本容許劃設過大的禁制區,違反憲法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他表示,《集遊法》已爭議20年,蔡英文選前承諾修法,但從2016年審竣完畢至今,延宕到今日還沒修正通過,毫無道理可言,應盡快修法還給人民自由。
此外,與《集遊法》同樣被視為是威權遺緒的《人民團體法》,因管制人民結社自由備受批評,蔡政府上任擬訂《社會團體法》取代《人民團體法》,但目前也卡關未能通過。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淡大公共行政學系助理教授涂予尹表示,新政府上台後研議《社會團體法》的修正,這是好的方向,而針對民團對特定條文的質疑,今年5月黨團協商時內政部和立委也幾乎採納民團的意見,目前已爭議不大,修法只差「臨門一腳」,呼籲立院加快腳步,把立委該做的功課做完。
基於台灣有越來越多來自外地的政治庇護人士,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台灣也應制定《難民法》給予保障。邱伊翎指出,對過去來台尋求政治庇護的異議人士,台灣政府都只能專案處理,缺乏制度性的難民處理機制,不論藍綠兩黨執政,都未能將《難民法》三讀,她對此感到很遺憾,並強調國際社會也相當關切《難民法》的進度。
此外,過去《都更條例》有強拆民宅侵害人權的爭議,因此民團也相當關注《都更條例》的修正,預計明天立院將針對此案進行黨團協商。反迫遷連線理事黃慧瑜表示,《都更條例》始終因反迫遷團體和建商團體的拉扯爭議,沒能完成修法,擔心這個會期也因為業者壓力等因素,讓《都更條例》被冷凍甚至修惡。
黃慧瑜說,《都更條例》由於民間業者主導,以及政府的容積獎勵政策,而產生巨大利益的衝突,難以落實居民的居住權保障。不過最近的修法版本,反迫遷團體仍爭取到一些成果,例如第37條保障居民可撤銷同意書、第56條增設爭議協商機制,避免強拆的弊病,呼籲明天的黨團協商能更充分討論爭議協商機制,並通過目前的版本,勿向建商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