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員罷工進入第12天,明天勞資將再度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但雙方針對「不秋後算帳」條款仍各執一詞,資方更執意懲處罷工當天在報到後才配合工會罷工的「18金釵」。空服員工會今日(7/1)召開記者會澄清,強調這18位空服員盡忠職守完成罷工前之勤務,也提早告知公司將參與罷工,絕無丟包旅客罔顧飛安之情事,且資方本來註記她們是罷工,事後才改記曠職,根本是藉此事抹黑打壓工會。
長榮空服員罷工本來上周六就要落幕,但勞資雙方簽團協卻又破局,主因是「不秋後算帳」條款談不攏,針對18金釵的爭議,今天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和長榮資方分別召開記者會說明,雙方仍然各執一詞,究竟誰說得有道理?
爭議焦點:空服員報到後才罷工,合法嗎?
此案的爭議焦點在於空服員工會6月20日發出的罷工公告和簡訊。長榮航空指出,工會當天公告明指「108年6月20日16:00以後報到之勤務,均不得提供勞務。」但18金釵的BR722航班和BR871航班卻是在14:30和14:40報到,空服員早於工會宣布罷工前就已經報到服勤,不屬罷工宣告的時間範圍。
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空服員工會的公告和簡訊的標題是「108年6月20日16:00罷工開始」,接著寫到「16:00以後報到之勤務,均不得提供勞務」,這指的是工會規定四點後報到的空服員應「嚴格拒絕服勞務」,但因航空業的特性複雜,當時仍有四點後還沒起飛的航班,這部分需要工會認定,經工會確認BR722航班和BR871航班的旅客都尚未登機,沒有飛安疑慮,才告知組員可以配合罷工,
工會律師劉冠廷解釋,認定罷工或曠職的重點,是依據當天空服員是根據工會指示或無故曠職,當天公告指的「四點報到後不得值勤」是工會指令的「底線」,其他在罷工後配合不執行勤務的空服員則有模糊空間。他指出,如果旅客已經上機,空服員就必須把勤務執行完才可參與罷工,否則會有違反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機組人員不得把旅客留在機艙先離開」的問題,但18金釵的案例是因為旅客都沒上機,所以工會認定可配合罷工,並無法律上的問題。
不只18金釵 有25人被記曠職
事實上,不只18金釵被懲處,據長榮航空表示,目前共有25名空服員被記曠職,包括18位空服員早於工會宣布罷工行動之前就已報到服勤,另有7位空服員正在進行地面訓練課程,卻擅離職守,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目前已將這些空服員暫記曠職,並進行調查。
對此工會指出,遭記曠職的24名組員分別執勤BR722(上海航班)、BR871(香港航班)、BR180(大阪航班)與地面勤務,24名組員均先提早告知公司四點起將依工會指令參加罷工行動,公司知情後緊急調派待命人力支援,在第一時間將班表註記為STI(罷工),卻在事後反悔改記曠職。工會也強調,組員在四點前均依公司指示完成工作,四點離開前,乘客也還未登機,並無丟包旅客的問題或飛安疑慮。
空服員工會也出示18金釵和事務長連繫溝通的錄音檔,事務長承認當時飛機還沒有準備好,乘客和組員都還未登機,也認為18金釵願意上機準備,四點後才離開,之前都沒有不配合服勤,將註記她們是「罷工」。工會質疑,公司事後改口將班表改列曠職,是想藉由恐嚇會員的方式分化這場罷工。
鄭雅菱表示,上周六勞資簽團協之所以破局,是因公司未承諾罷工後不對會員秋後算帳,但18金釵配合工會指示罷工,已盡事先告知雇主的義務,資方卻一味打壓抹黑,違反《工會法》對罷工的會員的保障。她強調,工會已經讓步接受六點方案,希望資方勿再秋後算帳,盡快簽團體協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