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3M台灣公司近期爆發一波裁員潮,六月以來有30多人被裁,其中一名技術工程師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一周後竟被資遣,該名員工控訴公司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不得拒絕育嬰留職停薪的規定。勞動部表示,如查證屬實依法可處2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
美國製造業龍頭3M因營收下滑,日前宣布全球裁員2,000人,台灣公司也受影響,六月起有30多人遭到裁員,員工林先生不滿自己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不久後就被裁員,他對此提出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卻執意終止僱傭關係,他控訴3M公司惡意資遣,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今日(7/31)偕同林先生召開記者會,要求勞動部積極協助。
遭資遣的3M技術工程師林先生表示,他在公司服務十年,6月10日申請留職停薪,一周後公司通知面談,卻變成資遣會議。他表示,自己請育嬰假就是為了幫太太顧小孩,沒想到遭公司惡意資遣,整個資遣過程相當粗暴,不顧台灣法令,他被資遣後生計也面臨問題,怒批3M的惡意資遣非常不當。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周于萱指出,根據勞動部2017年性別工作平等申訴統計,有42%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結果遭到公司資遣開除,或者復職有困難,也有公司缺乏育嬰留停的程序,顯示《性別工作平等法》並未落實。她呼籲勞動部應該清查違法狀況,不應輕輕放下此案,而應專案處理。
立委林靜儀強調,育嬰假是公司依法要給予勞工的法定權利,但勞工請育嬰假卻經常被刁難。她認為,男性申請育嬰留停是分擔照顧家庭的責任,值得鼓勵,但3M員工林先生請育嬰假,卻遭到粗暴資遣,令人難以接受,呼籲勞動部積極協助。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雅芬表示,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和第21條規定,公司不得拒絕育嬰留停申請,如違反可處2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此外,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終止勞動契約,雇主一定要報主管機關同意,她表示會持續勞檢和監督企業守法,未來將會在性別工作平等委員會審議此案。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科長劉政彥則表示,《勞資爭議處理法》第8條明定,爭議期間不得有解雇行為,桃園市勞動局釐清後如確認違法,可處20萬到60萬罰鍰。
至於3M公司的裁員潮是否涉及《大解法》規定,他表示,桃園市政府尚未接獲大量解僱的計畫書,據3M公司表示是提出優退優離方案供員工選擇,但他表示如強迫員工接受方案的話,本質上仍是資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