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美術館長期將常態性的展場人力委外由廠商供應,這些展場人員雖長年在國美館工作,卻每隔一到三年需要重新換約更換雇主,導致屢屢年資歸零和工作權不保。去年(2019)更有三名國美館展場人員因為是工會成員,在換約時遭拒絕雇用,經勞動部裁定違反《工會法》後,至今仍未能復職。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今天(1/15)召開記者會,呼籲國美館停止濫用非典人力,改為直接雇用。
國美館的展場人員採委外招標,每隔一到三年重新換約更換派遣公司,去年雷德曼保全公司接手展場服務業務,但卻拒絕雇用三位加入工會的員工,派遣工會於是向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去年8月底,勞動部裁定雷德曼違反《工會法》第35條,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雷德曼寧願被罰款也拒絕讓員工復職,引起工會和當事人抗議。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專員吳昭儒表示,這三名在國美館工作的工會會員原本受雇於勤益保全公司,2018年底由雷德曼公司接手展場服務之際,竟向這三位國美館派遣工表示「我希望進來的時候就是乾乾淨淨的」、「你那個工會到時候又發函,到時候會很麻煩」,而拒絕雇用。
吳昭儒批評,面對外包公司違法打壓工會,侵犯勞工工作權的狀況,國美館竟採取放任和事不關己的態度,聲稱只能協助被雷德曼雇用的員工,而不願依勞務採購契約或《採購法》進行罰款、解約或者將該廠商列為拒絕往來名單。他質疑,國美館和外包廠商是共謀關係,且這些展場人員根本是國美館的常態性人力,三位員工在國美館服務短則5年、長則14年,形同「假派遣,真雇傭」,國美館應該負起責任直接雇用。
遭雷德曼拒絕雇用、失業長達一年的國美館展場人員陳勤芳表示,國美館在換約之際已規劃減少展場人力,將原本三十名的常態人力裁減為十名,又面臨年資歸零的問題,所以尋求工會幫助。她氣憤地說,要派單位國美館十分不通情理,她們只領基本工資的薪水,並因為適用84-1責任制,而休不到許多假,現在外包商又利用不續約的方式,優先開除掉她們三人,質疑國美館「看著員工失業,於心何忍?」
儘管勞動部裁決會判定本案構成不當勞動行為,但並未作出救濟命令,即規定三名員工需要在何時復職。吳昭儒表示,因為勞動部認為她們尚未被新的外包商雇用,所以也沒辦法強制要求廠商將她們聘回去,勞動部只能開罰,而外包商寧可被罰也不讓她們復職。
此外,雷德曼和國美館的合約已在去年底結束,換成新外包廠商,而新廠商也拒絕雇用這批國美館展場人員,凸顯出派遣讓派遣公司和要派單位都逃避法律責任的問題。對此吳昭儒強調,政府應檢討公部門非典型人力氾濫,凡屬常態性人力需求,都應採直接、不定期雇用。
本案委任律師翁瑋表示,派遣具有「使用」和「雇用」分離的特性,所以裁決會不能下命令強迫要求外包商雇用,本案彰顯出派遣工未能受到保障的法律漏洞,真正用人的國美館也藉此規避責任。
國美館派遣爭議不只這樁,2009年就曾爆發國美館外包公司要求勞工面試時提供驗孕報告,遭控違反多項勞動法令的案例,當年參與抗爭的國美館派遣工自救會成員蔡善雯今日也出面聲援,批評雷德曼拒絕聘用工會會員,派遣工處境比當年更糟,呼籲國美館館長林志明和文化部長鄭麗君看到派遣工困境,直接雇用這些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