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目前行政院的《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排除了家屬自行照顧者與家庭看護移工;由於這兩類「家庭看護者」長期處於缺乏休假、每日工時超過14小時的血汗勞動狀況,藉由兩年一度的移工大遊行,台灣移工聯盟(簡稱移工盟)與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總會(簡稱家總)今天(12/15)共同走上街頭,訴求「反血汗、要長照」,將家庭照顧者與移工納入長照制度的人力規劃。
家總統計,目前全台約有70萬個家庭需要有照顧需求,其中家屬自行照顧者約45萬5千人、佔65%;聘請移工照顧者約20萬人、佔了28%,合計達93%;剩下的則是機構照顧(4%)以及使用政府提供的長照服務(3%)。前兩類人,照顧場域在家庭,照顧者處於24小時待命狀態,缺乏喘息服務與休假;在移工看護者方面,除了人身自由受到監視與控制外,2007年勞委會宣佈家庭類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後,勞動條件缺乏法律保障,薪資更與基本工資脫鉤,維持在15,840元。
移工盟認為,目前的《長照法》僅是一套規範長照機構、服務人員與設備的「機構管理法」,其徵結在於保留了「個人看護者」制度,將使家屬自行照顧者與移工照顧者無法自家庭解放、持續地「血汗勞動」。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研究員陳素香指出,對於移工照顧者而言,勞動場域與僱傭關係在家庭,勞動檢查難以進入、監督,是造成「血汗勞動」的主要原因之一,移工盟主張廢除家庭得個別聘自行僱移工的現況,未來移工照顧者將受雇於機構,個別家庭需要長照服務時,再由機構派人。將僱傭關係由「家庭─移工」換置為「機構─移工」。陳素香表示,由於長照機構受《勞基法》規範,未來移工作為機構聘僱的勞工,工資、休假與工時,自然也就受到《勞基法》保障,這是移工團體訴求廢除「個人看護者」制度、並將移工納入長照人力的原因。
如果不廢除「個人看護者」制度,不但移工勞動條件無法得到改善,陳素香認為,未來《長照法》上路,有服務需求的家庭仍會選擇「便宜好用」的移工,將使長照制度淪為「蚊子制度」。而目前行政院草案仍保留個人看護者,陳素香批評,由此可看出馬英九政府根本沒有決心要兌現2008年「推動長照」的競選承諾。
對於24小時待命、同樣缺乏休息的家屬照顧者來說,政院版《長照法》也未能符合他們的需求。遊行現場,家總喊出「不要《長照法》、我要《長照保險法》」的口號,家總理事長陳正芬認為,當前《長照法》對於家屬照顧者沒有實質幫助,不如先推動《長照保險法》,有買保險,就能得到長照服務。家總公關專員張筱嬋說,家屬照顧者有「週休一日」的需求,但目前政府提供每月90小時的喘息服務,卻有照顧者必須達「重度失能」才能申請的評估標準,此外,凡是聘僱移工照顧者的家庭,也不得申請長照服務。
今年的移工遊行,從過去幾屆爭取休假權的訴求,上升到具體對長照制度提出主張。超過5百名移工頭綁「反血汗長照」布條,從衛生福利部遊行至凱道,並在終點處設計由「總統馬英九」與「行政院長江宜樺」人形所共同拉起巨大「血汗長照」布條。移工盟批評馬英九在2008年競選時宣示「推動長照保險與立法,4年內上路」,但至今《長照保險法》卻仍未出政院,淪為選舉的「芭樂票」;而針對行政院長江宜樺,移工盟則指出日前他曾公開表示「建立全球最完善的醫療照顧體系」,然而政院版《長照法》草案在排除家庭照顧者與移工後,卻只能涵蓋約3%的需照顧家庭,何來「完善」可言?遊行群眾於是將「反血汗長照」的訴求貼紙貼在馬、江兩人的頭像上,要求政府正視移工、家屬照顧者血跡斑斑的勞動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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