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六年協商終獲成果,北市環保局工會和環保局將於下週簽訂團體協約,包含4,100名會員可獲得優於勞動法定的待遇,例如端午、中秋節出勤除了有加班費還可以補休一天假、天災事變期間出勤也要多一天補假、休息日出勤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算等等。
北市環保局工會從2014年和資方啟動團體協約談判,歷經十多次協商會議,雙方曾因適用對象和範圍談不攏而一度陷入僵局,直到2018年重啟協商,今年3月勞資終於達成共識,預定9月29日正式簽約生效。
北市環工理事長蔣萬金表示,本次環保局工會和局處簽定的團體協約共有33條條文,新增多項優於勞動法令的待遇,例如春節、端午節、中秋節出勤清潔隊員除發給一日加班費外,再增給補休一天;市府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公布停止辦公期間出勤人員,除發給加班費外,並補休一天;休假日出勤人員延長工時部分,薪資乘以2倍發給;休息日出勤未滿8小時以8小時計等等。
蔣萬金說,過去環保局員工在端午、中秋節出勤都只有發加班費,但現在工會爭取到多休一天假,工會會員下週可以馬上享有中秋節出勤「加一補一」(領加班費外加補休一天)的權利。他也提到,颱風期間清潔隊員往往還要辛苦上街工作,應該有補償鼓勵,所以也爭取到「補休一天」的待遇。而按照現行《勞基法》,休息日出勤加班費是採核實計算,但工會爭到只要出勤就以8小時計算,這些都是優於《勞基法》的待遇。
目前北市環保局有4,700名員工,工會會員有約4,100人,這次團協的適用範圍包括全體會員,除了清潔隊員,也涵蓋三個焚化廠員工、稽查大隊和公廁臨時工。
蔣萬金表示,勞資雙方之前談判一度卡在工會提出的「懲罰性違約金」以及適用範圍須涵蓋「三廠一隊」(三焚化廠員工、稽查大隊),不過最後工會放棄違約金的條文,資方則接受納入「三廠一隊」,雙方才順利達成共識。但蔣萬金也提到,談判過程中還是常感到勞工必須孤軍奮戰、壓力很大,希望政府可以多幫助。
此外,這份團體協約也包含「禁搭便車條款」,非會員不得適用團協的待遇,如要適用需依《團協法》繳交一定費用後方可適用。不過蔣萬金說,工會這次也秉持「用團協團結更多勞工」的精神,降低入會費用,歡迎非會員加入工會,一同為勞動權益努力。
蔣萬金指出,北市環保局工會這次爭取到的團協,可以說勞動條件都優於各縣市的環保局,也希望其他工會可以共享,但各地工會還是要照會員的期待和各地的條件擬定團協。
他也表示,過去華航空服員談成團協後,資方卻把團協成果擴大到所有員工,以此分化工會,因此簽訂團協後,最大的挑戰是環保局能不能落實「禁搭便車」,如果沒有落實,工會一定會團結發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