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台灣連續高溫、缺水停灌等氣候變遷問題日趨嚴重,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提出《氣候變遷法》草案,法案明訂「2050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制定「碳定價」機制,並將各部會的權責明確化,希望用此法案取代現有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洪申翰表示,接下來將盡力爭取黨內立委的支持,讓法案能夠通過。
《氣候變遷法》是台灣第一部全面性的氣候變遷行動法案,由立委洪申翰和台灣青年氣候聯盟、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地球公民基金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團共同草擬,草案中提出「2050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回應國際對台灣零碳期程的期待,展現在氣候變遷上「Taiwan can help」。
洪申翰指出,台灣面臨高溫破表、缺水停灌等氣候變遷問題,國際減碳趨勢也越來越明顯,關心氣候變遷的立委已經變多,他9月才與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莊競程、賴品妤、伍麗華共同召開氣候議題的記者會,接下來他會找這4位立委共提法案,並爭取行政院和總統府支持連署。他也坦言,過去政府對氣候變遷的治理做得不夠積極,「這無法否認」,未來希望更積極地往前跨步,會用最大力氣推動此法案。
洪申翰也評估,「關鍵在爭取黨內支持」,接下來將爭取更多立委參與共提和連署,預計12月底將法案送入程序委員會。
台灣青年氣候聯盟氣候倡議部柯建佑指出,目前《溫管法》有許多缺陷,雖然提到行政院應邀集中央有關機關、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共同研商減量及調適事宜,但並無明確機制,因此《氣候變遷法》明定由行政院設立氣候會報,由行政院長擔任召集人,拉高氣候政策指揮層級;東吳法律系教授胡博硯也說,《溫管法》中對於政府部門的責任規範過於簡單,除了第8條規定外對於各部會的責任可以說付之闕如,所以在《氣候變遷法》中明訂各部會的工作任務。
《氣候變遷法》的重點還包含訂出「205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為零」目標;落實五年一期減量及調適工作,簡化方案提出流程;明訂地方政府權責,減量與調適並重;制定審慎、有效且有企圖心的「碳定價」機制等等。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氣候變遷法》不只是一部環保法規,也是「拼經濟」的重要法案,歐盟將要實施碳關稅,美國新總統拜登也支持碳關稅,所以台灣要定出「碳定價」才能跟國際接軌。蔡中岳解釋,在氣候轉型過程中,有的人原有的工作會受衝擊,「碳定價」收到的費用就是用來照顧氣候轉型中損失的人,並獎勵減碳的企業。
蔡中岳強調,台灣現在的「缺水」現象,背後就是「氣候變遷」問題,除了監督執政黨,也會要求其他黨派立委積極通過這個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