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9 日,美國消費者權益組織「公共公民」(Public Citizen)發佈最新報告,指責全球最大藥廠輝瑞(Pfizer)以自身作為新冠肺炎疫苗領銜製造商的地位,轉嫁風險並將自身利益最大化。報告指出,輝瑞與各國政府簽訂秘密合約「令政府噤聲」,甚至揭露輝瑞在合約中禁止巴西,未經許可不得接受疫苗捐贈。
根據《華盛頓郵報》,目前輝瑞與各國簽訂 73 份合約,其中只有 5 份被公開,而且內容都經過大幅修改。「公共公民」取得輝瑞與阿爾巴尼亞、巴西、哥倫比亞、多明尼加、歐盟與秘魯的合約,批評這間與德國 BioNTech 合作研發 mRNA 疫苗的美國大藥廠,在與拉丁美洲各國協商分配劑量時「霸凌這些國家的政府」。
該報告認為,在這場致命的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間,輝瑞利用 6 種策略增進自身利益服務,而非為大眾謀福祉:
一、輝瑞擁有要求政府噤聲的權利。報告指出:儘管巴西政府曾抱怨合約「不公平且粗暴」,最終仍接受合約,內容包括:若輝瑞延遲交貨將不受罰;雙方糾紛將循「秘密、私人仲裁方式解決」,此外合約也豁免輝瑞的民事賠償的責任。
二、輝瑞擁有疫苗捐贈的控制權。報告再次以巴西為例,指出該國無論是接受捐贈,或者從其他國家購買疫苗,都必須先得到輝瑞同意。此外,巴西也不得「在未經輝瑞同意的情況下,捐贈、分配、輸出疫苗至巴西境外。」
三、輝瑞為自己爭取智財權豁免,而在疫苗分配極度不均的大流行期間,輝瑞執行長艾伯樂(Albert Bourla)卻堅決反對南非等國在世貿組織(WTO)有關在危機期間豁免《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對於新冠肺炎疫苗與治療保護的提案。
「然而,在多份合同中,輝瑞似乎也意識到智財權對於疫苗發展、製造與銷售的風險。」「公共公民」解釋,這些合約將輝瑞可能侵犯智財權的責任轉嫁到購買國政府身上,結果是輝瑞得以運用任何人的智慧財產卻無需負責。
其他保障輝瑞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策略還包括:
四、交由私人仲裁而非法院解決爭端。
五、要求各國抵押國家資產。
六、在供應短缺時,由輝瑞按照「公司內部原則(通常為利益最大化)」安排運送時程。
「公共公民」藥物近用權計畫的負責人梅巴杜克(Peter Maybarduk)批評,輝瑞趁著各國處於絕望處境下,跟他們簽下影響深遠的合約。「絕大多數人民都在大流行期間付出犧牲,輝瑞卻反其道而行,利用自身掌控稀缺疫苗的優勢,從別無選擇的人身上獲得特權。」
根據《華盛頓郵報》,與去年相比,今年輝瑞利潤預計增加 780 至 800 億美元,疫苗銷售便佔 335 億美元,而明年輝瑞疫苗產量預計還將增加一倍。同時,全球疫苗分配仍呈現極度不平等的現象。在以色列、美國與歐洲國家推動接種第三劑疫苗之際,目前全球平均疫苗接種率僅為 36%,在印度與喀麥隆,分別只有 21% 與 0.35%的人口完成疫苗接種。
該報告也呼籲拜登政府運用自身影響力要求輝瑞分享技術與智財權,打擊輝瑞的壟斷勢力,這麼做同時也能讓更多製造商加入生產,擴大疫苗供應。報告作者、「公共公民」研究員里茲維(Zain Rizvi )呼籲:「國際社會不能再允許藥廠發號司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