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孫窮理
華光社區下週可能面臨法務部新一波的拆除,2張強制執行命令分別時間設定在3月21日和27日,社區居民今天(3/15)連同人權團體及聲援學生前往行政院抗議,要求「安置計畫」,但由於行政院出面接見的代表層級過低、不具決策權,居民欲集體進入行政院將陳情書交給能負責的人,與警方數度發生推擠衝突,並揚言將會展開更多行動捍衛居住權、誓死用肉身阻擋怪手。
昨天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聽取「國家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形」報告後(行政院新聞稿),表示「國際人權公約所指的居住權並不包括違法佔用戶對土地所有權的伸張」,並指華光社區等「違法佔用戶」向政府索取「高價補償」。今天在行政院前,社區居民嚴詞反駁,澄清從未提出要求「高價補償」的訴求,只是希望能有合理的安置,不要讓居民無處可歸。
社區居民朱義真表示,華光社區已有悠久的歷史,在民國52年(1963)政府初次進行違建普查列管登記之前就已經存在,過去政府不聞不問,卻在地價上漲時迫遷居民,法務部甚至還提告要向住戶追討「不當得利」的金額、官司牽連家人,許多居民因此背負債務、帳戶遭凍結,甚至因此得上憂鬱症。朱義真說,住戶面臨政府強行收回土地,將直接面臨無屋可住、生活困頓的情況,「我們並沒有要求補償金,只是需要一個空間能夠遮風避雨的空間。」
2月底法務部舉辦兩公約國際審查會議,曾邀請10位國際人權學者專家赴台審查台灣的「國家人權報告」及推動情形(相關報導),昨天江宜樺對外表示,國際專家提出的部分建議是在短時間內對於在地脈絡及法令並不清楚之下提出的,並強地居住權的保障不包含「違法佔用戶」。
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邱伊翎質疑,政府自己邀請專家來審查,在專家指出台灣居住權跟迫遷問題後卻又不尊重專家的意見,她批評江宜樺從未出席審查會議,卻在會後單方面聽取法務部的報告斷言國際專家可能不了解情況,「從頭到尾不了解情況的是江宜樺你自己!」
出席了審查會議的台大城鄉所教授劉可強表示,國際人權組織對於居民遭迫遷、銀行被凍結扣款等問題,都認為是違反了國際上人權的基本原則。劉可強表示,馬英九當台北市長時曾在寶藏巖作出拆遷前必須先對住戶進行安置的承諾,但是多年來國家跟制度卻是一步一步倒退。他認為根本問題在於政府缺乏整體的住宅政策、對住宅需求缺乏調查,對公共國有土地也毫無政策,只是不斷賣給財團獲利。「江宜樺若不積極作為,只會繼續倒退」,劉可強強調華光社區問題只是問題冰山一角,如果處理不好,問題將會蔓延更多社區。
- FIDH及台權會針對華光社區迫遷給法務部的公開信
- 2013/03/14 行政院 「江揆聽取「國家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形」報告」
- 2013/02/26 苦勞報導 「程序缺 安置無 社宅少 審兩公約 居住權保障受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