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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中的中國環保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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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5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專案執行

責任主編:孫窮理

【編按】今日刊出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寫手群共同輪值寫作的「環境前線」專欄。綠盟專案執行王舜薇就其觀察到中國環保NGO角色的轉變,做了一些整理,從國家不同部門與中央、地方政府間政治的裂隙找尋工作的空間,去年(2013)在雲南安寧石化廠「反PX」的抗爭中,也看到NGO在傳遞訊息與倡議的工作上,逐漸冒出頭來。

近年,在環境議題上,台灣已逐漸熟悉以NGO作為重要的倡議、發動主體這樣的形式,也可能習慣以這樣的發展為某種「進步」的徵象,並以此種經驗去觀察中國的發展,這種視角當然有其侷限性,不過也是現階段台、港民間團體可以近距離接觸中國變化的一條捷徑。

5月在北京,一個長期追蹤重慶小南海水電站項目的大陸環保工作者B告訴我,這個他從2009年開始關注的案子,能擋下來的機率「大概可以從1%,上升到10%吧。」從近期跡象來看,小南海工程遲遲不動,雖然前景未明,但至少給過去幾年為了呼籲撤銷該項目而奔走的環保人士帶來一絲絲盼望[1]

變動的時代下找轉機

B於前年暫別北京環團,赴香港進修,一年後他在繼續留下來攻讀博士,以及回NGO之間抉擇。最後他放棄了豐厚獎學金的機會,回北京工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仍舊掛念著小南海案,以及即將遭破壞的川江美景,希望延續過去的關懷,力挽「山河」。

講到項目暫緩的可能原因,B認為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弄下台,改變了政治情勢固然重要,然若非地方環保人士與各地NGO幾年來持續努力、經由各種管道提出訴求,難說菁英權鬥帶來的政治縫隙能夠往好的方向發展。環團提出的訴求除了保護珍貴物種、抗議環保部為了電廠而重劃生態保護區邊界之外,更指出蓋水電站與節能減碳目標,以及國家發展規劃之間的競合與矛盾[2]

縱使明白事情變化的背後因素複雜,不能過於自我感覺良好,但意識到自己與戰友的主張能夠發揮影響力,仍支持了B繼續在草根環保的領域堅持下去。再高明的策略,也必須要以耐心紮根,時機到來才能應變化為轉機。

不只是小南海項目與B,許多中國本土NGO工作者也正在面對關鍵時刻,關乎個人生涯選擇,也關乎在一個劇烈變動的時代背景下,所被期待的角色。

從國家機器的裂隙找工作位置

改革開放後高耗能發展模式所產生的環境污染,讓中國民間自發組成的草根環保NGO在1990年代初期逐漸形成。雖然在威權政體的背景下,受限於國家統合主義式的管理模式,直接挑戰政權的機會相當小,但相較勞動爭議、農村反徵地、社區業主維權等集體抗爭類型,環保類的民間行動因在意識形態上與官方一致,相對獲得更多存在的肯認。

即便不能表現對抗性,環保NGO有時候仍可以利用威權國家內部碎裂、不同官僚部門之間的利益競爭獲得有限的自主性和發言權。例如有學者就指出,怒江反水壩一案例的成功,乃環保部考量自身比發展相關部門弱勢的情況下,串連環保NGO與媒體來對抗國企和發改委等部門,雖然最後仍非由社會力量主導迫使政府暫緩施工,至少起到一些制衡的作用。

此外,像是地方政府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和GDP成長,常常以優惠措施招商引資,放縱企業將環境成本外部化而造成污染。在中央無法有效管理地方政府的情況下,往往需要NGO扮演中央環保政策「輸送帶」或者「打手」的功能,糾舉出地方政府的缺失,協助打開政策落實的破口。

這種自上而下釋出參與空間的國家社會關係,在近年有了一些位移,來自社會對於NGO的需求增加了。雖然政府出台了更多環境治理政策,但是相關群體事件仍然層出不窮[3],2012年一連串大規模的環保鄰避抗爭之後,讓中央宣示加大信息公開與公眾參與強度[4],不僅影響了環境保護法後續的修法方向,也讓環保NGO思考自身的定位:地方抗爭不僅衝撞出制度變革的機會,還增加了社會對於組織化「承接者」角色的需求。要讓制度的運作更加完備、持續凝聚社會共識,唯有能夠累積長期的公共化行動,才能造成結構性的改變,而承擔這個責任,就是NGO必須面對的新挑戰。

去年(2013)4月,中國雲南當地的環保團體「綠色流域」和「綠色昆明」對於中石油安寧石化廠進行調查,並質疑相關訊息的不公開,引發5月份昆明反PX(對二甲苯),乃至整個設置石化廠計畫的抗議行動。環保團體與在地抗爭有了交集。

NGO角色的轉化

一個明顯的現象,就是過往因為要避免政治風險,在地方性抗爭事件中缺位失語的NGO,也開始直接涉入具體事件。例如去年中石油公司打算在距離雲南昆明市區30公里的安寧市建設石化煉油廠,當地居民擔憂造成污染,發動街頭「散步」抗議,雖然參與者仍以群眾為主,但是NGO在後續的監督與組織串聯扮演實質的重要角色,比如推動信息公開、呼籲程序正義、舉辦聽證會、協助訊息曝光、組建專家小組對石化項目進行評估等,積極發揮第三方的力量,開啓協助官方與民間的對話機制,揭開了環保NGO介入環境風險事件的序幕。最重要的是,他們試圖解決過去環保鄰避事件呈現的零和結果,把行動的目標定義為「社會性學習」,探尋一條各方利益者共同解決爭議的路徑。

對岸環保NGO經歷的這些複雜而綿密的變化,對於在台灣的行動者,或者對中國社會有理解興趣的人而言有什麼意義?或許就像香港評論者葉蔭聰最近所提醒的,在近期一連串面向中國因素的公民不合作行動中,一味空洞談「反中」,將有抹除社會動態交往多元樣貌的危險,無助理解不同脈絡下的共通處境[5]。放下非黑即白、非民主即獨裁的提問方式,或許可以問的是,在「依法」、「合作」的外表之下,中國NGO的行動策略在何種條件下能夠具有對抗性,甚至鬆動一些國家的既有威權?若仍停留在扮演政府政策的輸送帶,又是什麼樣的因素造成了往前一步的阻礙呢?環保NGO與國家的關係,會如何影響兩岸資本與權力的運作呢[6](即便不是決定性因素)?

【註釋】
[1]關於小南海水電項目爭議與近期發展,可參考〈這篇報導[back]
[2] 2013年底,19個大陸環保團體聯名發佈了《中國最後江河》報告,呼籲撤銷小南海水電項目。參考 http://www.chinariversreport.org/[back]
[3]中國環保群體性事件年增9%,環保類申訴事件增多的癥結在於信息不夠公開。其中既有政府部門選擇性公開,也有對負面信息表態的模糊不清,從而導致信任度、安全感下降。
參考邵甜、王雯,〈中國環保群體性事件年增9% 專家在杭共商信息公開〉,浙江在線,2014/6/29。[back]
[4]霍偉亞,〈鄰避運動如何改變中國?〉,中外對話,2013/10/6。[back]
[5]葉蔭聰,〈一場有待論述清楚的中港公民改革運動〉,香港獨立媒體網,2014/6/30。[back]
[6]例如明年一月起,大陸新修訂環保法將正式上路,其中對於汙染的處罰強度大為提高、採按日計罰,也賦予環保NGO提起污染公益訴訟的資格。網路上已經可以看到此法實施後對台商影響的討論。[back]
【環境前線】專欄,由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眾寫手供稿,預定隔週二出刊。
  • 2014/06/03 〈怎麼讓核四死透? 公民運動、在地性與發展主義的翻轉〉 洪申翰
  • 2014/06/17 〈誰的能源,誰的安全?〉 房思宏
  • 2014/07/01 〈缺乏發展想像的國家會議 「永續發展目標」啟示錄〉 馬康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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