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頂新問題油事件掀起了劇烈的波瀾,或許是因為社群網路的發達,或者食安問題連續爆發下所累積的民氣(以及頂新魏家主事者本身的不堪形象),印象中似乎從未曾有對單一公司如此大規模徹底的杯葛行動。當然,以台灣人難以想像的容忍(鄉愿)程度,是否能以消費者的力量真正達到制裁無良企業,目前依舊言之過早,但是事件至今我想最無奈的一群人莫過於頂新的員工們。
在一片撻伐聲中,我們見到頂新員工的卑微請求,筆者身邊在頂新相關企業工作的朋友紛紛表達自身的委屈,而味全工會更是跳出來請求大眾勿繼續杯葛,以免基層無辜員工及他們的家庭遭受波及。確實,基層員工何其無辜,尤其當看到強冠在餿水油事件爆發後竟解僱了所有員工,作為頂新第一線的員工們擔心受怕顯然是人之常情。然而消費者就只能這樣放棄抵制嗎?為何我們都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資本家挾持著員工生計而逃過制裁呢?
我的利益?大眾的利益?階級的利益?
資本主義的結構不只是讓資本家可以奪取超額報酬,更可以讓資本家輕易地將社會風險轉嫁給脆弱的勞工,也因此,目前短期間我們所能作的,似乎也只有對資本家課以更多責任,然而這樣的課責只要社會結構不變,依舊很容易轉嫁給勞工階級,一如關廠工人的退休金,又或者國道收費員的工作權。
再回到味全工會的聲明,筆者不禁聯想起了數年前新海瓦斯工會的揭弊事件。當時工會舉發公司超收管線費用,他在私的層面上,也許是作為工會談判的籌碼,這我們不得而知;但在公的層面,也確實地展現出站在大眾整體利益的角度。
要超越困境,似乎仍舊必須回到反思「工會的可能性」來尋求超越的可能。也許作為一個工會,被限制在企業體的框架下,我們很難苛求勞工不讓自己的利益與資本家綁在一起,甚至撇開自身利益去追求公共性。本來工會的原型作為一種行會,就免不了團體利益的私利成份,這就是 Richard Hyman 所稱商業工會主義的根本問題,讓工會導向行業的利益而非階級的利益。
現在要讓工會立刻180度轉向階級利益導向未免強人所難,但是讓工會逐漸展現一些公的面貌,以大眾利益為出發或許就是個不錯的開始。各個食品產業的工會,何不趁著這次機會開始介入食安標準的定義與詮釋?身為一個小老百姓的筆者,寧願相信同為一般勞工的基層工作者,而非不知從何而來的政府官員、專家學者,我們也才能夠逐漸擺脫商業工會主義那看似團結卻又無比原子化疏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