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王顥中
眼下台灣引以自豪的清純道德進步公民範式,無非是將「性/別」範疇肅清,包含「淫亂」、「色情」、「羞恥」、「打炮」等等實體/議題/主體性,凡是難以滿足乾燥無菌且夠不上協同國家治理標準的,全都被讓渡出去。在色情入罪化的當下,如此讓度則是為了成就人們能對著被公審的色情犯拍案叫好,在公共場域驕傲挺拔地聲稱「這是『他們家』的事」之去政治含蓄快感,以及在如此發語底下,遮掩不住的興致勃勃與幸災樂禍。光是今年度的幾樁「小卡司」性權議題,例如持續抗爭中的台鐵性愛趴事件、插畫天后彎彎的外遇、未婚作家導演九把刀的非單偶狀態遭起底...,清新善良的台灣公民社會大抵都採取了上述反應:要嘛私秘地竊喜與八卦,要嘛堂堂正正地「公開」倡議:這是「他家的事」。然而,值得認真追究之處,正在於「家」從來都不該被如此遮蔽為「非公共」之事。
倘若清純進步公民以道德高位動輒扯動嘴角叫罵「都是媒體的錯」,更將性公審的責任全都歸咎於《蘋果日報》等腥煽色「大量發行且閱聽者眾之小報」,這種主體鄙視與歡爽向來總是與「偷吃劈腿者被《蘋果》惡整的不幸就是我的快感」之超我罪惡快悅情結(super-ego guilt-pleasure complex)緊密連結、同舟共濟。更甚者,道德進步公民已經被全副武裝養成到對於淋漓慾望與多樣化猥褻的失語,沒有真正評論的能力,唯獨只能夠在廳堂義正詞嚴地表達「劈腿偷吃者只欠其配偶或單偶伴侶道歉」的民粹優越,至於在「私領域」如臥室床褥,這些清純乾淨的好公民總難免將這些材料(與被揭露的骯髒性主體)視為自身的催情談資,若說這類一手消費蘋果反性權獵奇報導、另一手又淡然表示受侵害之性主體的性「是個人的事」之公民屬性,當真完全不欠這些外遇劈腿上摩鐵者任何倫理層面的「債業」,實在很難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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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當口,無論是性(情慾)自主女性主義或罔兩性/別政治等不同派系的女性主義政治(社群),無論所屬陣營是否「擁性」或者「支持情慾自主」,甚至「不支持色情」,並沒有哪個派系可以擁有不聞問的藉口與奢侈的餘裕,將常民或「演藝人員」的「外遇偷腥偷吃劈腿」等議題視為無關緊要。倘若女性主義共同體,漠視一則又一則的「小規格」情慾不從事件的發生,毫無介入與評議,不啻於:(一)讓正典男女的性標準繼續維持性階序的最高指導原則;(二)即使只侷限於生理常態異性戀男女的範疇,性別學者集體缺席的漠然與默言,就是贊助了常態男異性戀的「(天生自然化)天下男人都會犯類似罪」的瞎扯,持續協助本質性的彷彿必然(proto-essential)與社會性維穩的類規則。批判道德公民對「偷吃者」的監察整肅(policing and cleansing),絕對不等於幫這些本身毫無性解放意願且性/別思維保守反智的男性情慾「犯行者」(如前勞動部長潘世偉、作家導演九把刀,被指控為摩鐵議員的男政客如吳育昇、王世堅等)說話。我們之所以需要就這些事件進行論述,既不是為特定個人「站台」,也不是「挺他們」,而是把「淫亂的話語權」從正典男主體的方便好用嘴服務(lip service)搶走,重新拾起女性主義戰鬥性與性不從整體性的軍事基進主張。
而近年來,女性主義社群這等攤手不管的態勢,更讓女性不服從情慾已經被壓制到了極點,彷彿「玻璃棺材睡美人」般遭致凍結凝固以保持「純淨」性別天平的恆持傾斜,鑄造且成就了「兩性不平等」與性別本質化套式的糟糕現狀。個中最顯著的例子,莫過於人氣插畫家彎彎以自信女性主體左擁老公右抱小三的情慾自主事件,照說應該得到女性主義集體性的大力奧援,但事實是:除了平路[1]與王顥中[2]發表的評論以外,並沒有任何具代表性的女性主義者就彎彎「偷吃」事件進行任何公共性發言,而是任由2014年的台灣演出了20年前《豪爽女人》預測的微版本集體狂亂獵巫,放任男性鄉民的大言不慚,彷彿無意介入生殖主義男性想像,迄今仍將女性身體視為「被誰幹」的「專屬特定男人的老婆身體」。奇妙的是,經由國家女性主義協同治理了十多年,我們必須直接面對現實:現狀的台灣對於異性戀女性的情慾壓制與厭恨其自主性,幾乎只擴增了「家馴化」的直女守則,對於照說是性平培力核心的中產階級女性之情慾自主性,其空間與擴權的演化卻是不進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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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筆至斯,不禁回想起前陣子潘世偉由於外遇案而下台時,某些工運人士的額手稱慶,表現出任何女性主義者都該仔細閱讀並且不表同意的集體嘴臉:像是有人開始恥笑潘之小三的容貌外表(奇異的是,即便真正憎恨的是潘,卻也不曾見過對潘的容貌有任何訕笑評議);當性別與性權份子表達不同意見時,有工運份子表示:由於潘自身是性/別保守的,潘對於自身的外遇偷吃表示閃避,於是潘沒有性權;另一位工運大老則逕自叱喝不贊同其額手稱慶的人士「企使」(猜想是「去死」的可愛諧音版本),重申對於潘的下台「只有哈哈大笑,別無其他」[3]。
在此,我認為有幾點值得釐清與追問:首先,追求性與色情的實踐與表達權、或者工人的勞動權等主體性,是某種倡議共同體,從來不該是檢視當事者「夠格」與否。為某個當事人的性權或勞權被打壓而出聲,向來都不等同於某種幫派結社式的「義氣相挺」,也就是說,此當事人可能反性、可能恐同、可能為資本家喉舌,我們會反對這些表達與言論,但不等於我們可以沾沾自喜地取消此人的性或勞動等權益。再者,台灣社運的風氣崇尚自主連線與不同身份政治間的串連,但這回的論戰卻讓我們必須深思:假使某種工運的身份政治,是在需要時就號招性權份子或酷兒相挺,但在意見不合時就毫不直面看待「性權」,並認為酷兒與其政治只是次等的從屬,彷彿得不言自明地委身於工運所設定的「大議題/大義」之下或之內,我們可能得重新回到「公共性」的不留情辯證:倘若「公共性」是為了「自己人」的利益而可隨意更改,工運的目標只為了支持某種路線的成員能夠獲利與得到正當性,我們必須表示:當雙方對於審視歷史與社會改造的激烈視差出現時,酷兒與此種設定運動階序性的意識形態與其載體,似乎是抵達實踐不家庭政治的分道揚鑣之歷史時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