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達科技大學因招生不佳決定資遣企管系、國際商務等系十多名教師,並將於明日(1/15)生效,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育達科大教職員今天赴教育部抗議,批校方未依《教師法》優先安置,使被資遣教師無陳述答辯的機會,教育部核備資遣方案時無視違法瑕疵則「形同幫兇」,主張應撤銷資遣,保障教師及學生權益。
在育達任教超過14年的國際商務系資深講師胡桂玲質疑,許多被資遣教師在過去被評列績優,但校方只是片面把資料交給教育部,教育部就同意資遣案;企管系教師陳彥彰表示,企管系去年(2014)停招,校方舉行安置會議,反而只是排出資遣的順序。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指出,按《教師法》第15條:「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目前育達尚有138門待聘課程及126門兼任教師授課課程,校方應安排授課時數還不足的專任教師授課,卻都改以加聘兼任教師或讓既有教師「超鐘點」,此次被資遣教師能力都可勝任其他課程,校方並未提出實質安置辦法,裁員過程也未經系、院教評會通過。
陳政亮說,高教工會去年7月向教育部指出問題後,育達提出的資遣案一度遭教育部駁回,但在育達僅再準備書面資料提交,教育部竟只做書面審查就同意資遣案,而這些教師完全未被徵詢、也毫無答辯機會。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直至去年8月,育達科大總資產仍有26億,去年仍有超過6千7百名學生、盈餘千萬元之譜,其師生比1:32,卻已達教育部所規定的最低標準,校方卻又以系所招生不足、沒有課程安置為由強制資遣。
教育部技職司專門委員姜秀珠回應,任用解聘權限在校方,依法由系、院、校級教評會審查,資遣方案再報教育部核備,若教師仍有任教意願,確實校方應負安置作業,但仍須看專業是否符合該系需求,不能強迫其他系所接受超額教師。教師若認為校方未盡安置義務,可以依法提出行政申訴或司法訴訟救濟。
高教工會成員現場質疑育達所提資遣案中,教育部並未實質審查被資遣教師的答辯,已有行政違法瑕疵之虞,要求教育部撤回核准,並公佈育達裁員申請理由與安置事證。姜秀珠回應表示「當事人陳述現場應在校方本身」、「校方舉證資料,(教育)部裡一定有詳細審閱」,仍無法撫平在場人士不滿聲浪,最後允諾將提供資遣理由等資料,並針對往後當事人答辯、審酌必要性等「實質審查」訴求,帶回教育部內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