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公布一份名為「我國男性性消費人口之估計與影響因素之探討」的問卷調查1,調查時間為2011年,其中性消費場所包含俗稱為八大行業的「視聽歌唱、理髮、三溫暖、舞廳、舞場、酒家、酒吧及特種咖啡茶室業 」上述八類行業,性交易對象包含酒店公關、應召、網路援交等。
調查結果顯示20歲以上的台灣男性有26%在過去一年中曾經到「性相關場所」進行娛樂消費,推估約有233萬人,而5.5%的受訪者曾進行性交易者,推估約47萬人,意即每四位男性中,有一位去過八大行業消費,每20位男性中,則有一位有過性交易。
這個數據相較於2002年的調查結果,性消費的人數從15.3%上升到26%,性交易人數則由3%上升到5.5%,兩類消費人數都有顯著的提升。這僅是針對男性的調查,女性前往男公關店等消費都還不算在內。
因此,八大行業或者性產業實際上是擁有廣大消費者的產業別,而服務於其中的勞動者也並非小眾族群,他們的勞動樣態之重要性並不亞於其他產業,然而,因為與「性」相關的行為在台灣社會中,仍然被視為應該符合性愛合一、一對一、婚家單偶關係等「純潔」想像,使得產業中藉著「賣性維生」的勞動者時常被冠上「不乾淨」、「骯髒」、「不檢點」等污名標籤,多數從事性勞動的性別為女性,因此性產業中的「女娼妓/男嫖客」組合又時常被女性主義學者認為是性別不平等的權力支配結構下的產物,例如學者黃淑玲就說色情場所是「提供男性一個真槍實彈操演支配女人的性戰場」。
在這個論爭的脈絡下,「性」到底可不可以是一份工作,到底有沒有其勞動的普遍性?學者陳美華分析到,將性交易視為是性別壓迫的女性主義者,傾向將性交易視為「性」,而妓權團體與倡議性解放的女性主義者則將之視為「工作」,然而無論何者,陳美華指出,都未曾進一步澄清性工作的勞動內涵與性質。
而在資本主義社會當中,無論何種勞動都同樣面臨勞資雙方的不對等關係,以及勞動剩餘價值被剝削,還有層出不窮的血汗工人現象,而隨著新自由主義的發展,勞動模式更趨於彈性化、非典化,過去的正職工人現在逐漸被約聘、派遣、計時、無薪實習給取代,雇主為了節省成本提高利潤,配合上政府提出的22K方案,即便是正職工人都面臨薪資過低的問題,更不用說非典工人,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月月背負高額房租、學貸者不在少數,青年貧窮化的問題日益嚴重,這些勞動問題,在苦勞網上已經有過不少報導與專文討論。
探討延伸至此,目的是想帶出本次專題的重要性:性是勞動的一種形式。對於部分女性主義者認為,男對女的性消費從結構面而言形成了性別壓迫,那麼應該先考察所有的異性戀婚姻中,女性長年付出的「無償性勞動」是否因為「婚姻」二字就取消了壓迫的可能;再者,倘同意婚姻家庭中,多數女性受迫於現實處境,終其一生無償得負擔長期照顧、育兒照顧、家務以及情感/性的多項勞動是不公平的,那麼,在談論有償的性工作是否對女性造成壓迫前,必須先考慮婚姻家庭中的婦女受迫處境。
在這些前提與思考之下,苦勞網從四月份開始,由苦勞網記者陳逸婷負責籌劃與執行此次的「性勞動專題——兜售慾望:我的身體,我的謀生工具」,在一個半月的時間之中搜集資料、採訪、撰稿,說明性產業中工作者的勞動環境、待遇、專業性,對於目前性交易的法制現況和國際間對性交易的修法比較也進行整理,最後,我們將主題拉回到女性主義的辯論場域,討論性交過程中「意願」的表達,並分析婚家與性工作之間的共性。專題文章每週兩篇刊出,希望讀者可以跟我們一起面對性工作是一份工作,探究其勞動的樣態。
- 1.研究調查台灣地區20歲以上的男性,使用電腦輔助電話訪問調查(CATI)方式進行,依受訪者意願採郵寄問卷或直接以電訪進行,完成1,091份問卷。另依2010年內政部戶籍資料於年齡、學歷、區域三個變數進行加權,使抽樣結果符合全國成年男性人口分佈,以估算過去一年我國男性去相關場所娛樂消費或有性交易之人數。加權母體數為內政部公佈的 2010 年 20 歲以上男性人口數 8,862,617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