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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結婚也被保障,才是真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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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10 12:00:00

今年(2016)是民進黨二度上台,也是同性婚姻法案第三度送入國會。為儘速推動同婚,包含婦女新知、同志諮詢熱線、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等團體積極採取行動,根據提案立委尤美女表示,目前的法案是與四個民間團體共同形成、社運傾注全力支持的法案。十一月中旬,法案送入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後續還加開了兩場公聽會,同志團體和宗教團體也各自舉辦數場大型集會,動員展現人數與聲勢。

其中,12月10日同志團體舉辦的婚姻平權大型集會,已經在社會上引發可觀的討論,將有接近百輛的客運,載送南北同志前往凱道聲援;近幾年來充滿政治熱情的大學生也深度涉入社運,根據統計,全國大專校院已有接近七十個社團站出來支持同婚;另外,包含政治人物、網路紅人、演藝明星、知名歌手也出聲聲援,將有二十幾組的藝人在明日站上凱道舞台相挺同婚。12月10日的大集結,可以說是近幾年來,同運團體傾注最多心力、投入最多資源的運動。

推動同性婚姻的人權立委尤美女,在熱情群眾的包圍中,踏上凱道集會舞台發言。(攝影:陳逸婷)

不過,在性別團體積極推動同婚的同時,我們卻看到性言論空間的日漸緊縮。有別於2013年時的「多元成家」運動,此刻的「婚姻平權」連表面的「多元」樣板都不再顧及,深刻顯現了運動越趨窄化的傾向,同志團體努力擠進婚姻窄門,也努力自我淨化、排除骯髒的性慾望和性實踐,同婚運動也越來越堅稱自身與「通姦除罪」、「多人成家」等訴求沒有絲毫關聯。

我們「想像不家庭陣線」,是一群對於既有「婚姻/家庭」體制深有不滿的同志,我們不支持現行的婚姻制度,也不支持當前僅訴求將同性戀者納入婚姻制度的「婚姻平權」運動。我們認為,「婚姻/家庭」制度已經千瘡百孔,應該儘速啟動我們對於婚姻和家庭、以及社會各項制度進一步的檢驗,而非簡單將同性戀者納入了事。在這樣的基礎下,我們必須向社會大眾嚴正宣告:我們不但反對現有的同婚倡議議程,更反對所有試圖擴大婚姻對象與定義範疇的議程。對於目前同婚運動的局勢,我們有以下數點聲明:

一、性別運動應積極面對同性戀被壓迫的具體緣由,以運動對抗性污名

隨著同婚辯論的正反雙方爭執不休,兩方各種誇張或歧視性的資訊也層出不窮。護家盟持續散播各種「性氾濫」和「性別秩序崩解」的文宣,企圖引起社會恐慌;同婚派則覺得這些「不實謠言」是在「污衊」同性婚姻,同婚被「特殊化看待」以及對於同志只需要立專法的說法,讓大家覺得污衊背後的真正動機其實是「歧視同志」,因此「支持同婚」等於「支持同志」逐漸成為婚姻平權的主調,許多同志運動歷史上重要的「受難者」又重新出土,他們是運動的先行者,他們的屈辱和死亡呼應著當下同志得不到平權的痛苦,然而,早期受難者的面貌在同婚的浪潮中只能剩下同志「身份」,他們具體受到壓迫的「行為」已經上不了檯面。

當護家盟表達對性解放趨勢的擔憂時,同婚陣營說「多元性別教育是要讓大眾尊重性少數,並不是性解放教育」,這彷彿在說:過去同志三溫暖被頻繁臨檢,只因為主要客源是同性戀,跟嗑藥、濫交無關。常德街事件中,一大群人被警察荷槍實彈押到警局,只因為他們是同性戀,跟約炮、性交易無關。被警察強行闖入,近百人被迫赤裸蹲在地上任媒體拍照的農安趴,也只因為他們是同性戀,跟嗑藥、多P、愛滋、無套性交都沒有關係。

事實上,過去運動先烈們用肉身對峙的就是「性污名」,這些事蹟很能串連一樣是不見容於社會的酷兒,性解放面對污名的方式,是努力讓各種被異性戀社會壓抑下來的慾望和羞恥都可以用平常心看待,接受自己就是跟別人不一樣。只是很可惜,這種對內、對外都需要革命的運動耗時費力,比起前者,沒有道德瑕疵的「弱勢身份」更容易獲得認同,只要把歧視的結構性問題簡化成「惡意的加害者 vs. 無辜的受害者」,就可以輕鬆把改變的責任轉嫁給外部敵人(如可惡的保守護家盟)。

推動《民法》修改需要比人氣、比聲勢,同志受難和死亡的故事不斷催促大家,平權修法不通過,很快就會再多死一個同性戀,至於實際上同性戀是受到什麼壓力而死的,並不重要,同樣的,同志婚姻不過,很快就會再有一個遺憾終身的畢老師,究竟是什麼障礙阻隔了家人(族)溝通,不重要,到底畢老師想不想要跟伴侶結婚,也不重要,婚姻平權很精明地使用裁剪過、修飾過的歷史事件來吸納支持度。

我們認為,性別運動的真正可貴之處,就是在於保障社會上各種權力關係之下,最邊緣的每一個人,都能毫無顧忌地享受性的愉悅,免於脅迫、監控和恐懼。但目前同婚推動的議程中,竟然是在證明自身的高尚、純潔之中,反過來將這些邊緣的性愉悅,好比多P、用藥、人獸交等通通推入非法,甚至要徹底被消滅的處境。我們要堅持站在這些最「骯髒」、最「汙穢」的人身邊,因為我們認為,他們是打破婚姻家庭的運動中,也是同志運動中最重要的戰友。

超過二十萬群眾在性別團體的動員下站上凱道,要大家看到同性戀和平理性又乾淨的形象,讓同婚儘速合法化。(攝影:陳逸婷)

二、拆解婚家沒有捷徑,專法與民法的對立沒有意義,支持逐條檢視各項制度

同婚派積極追求「同性戀」與「異性戀」的平等,然而真正的婚姻平權,應該至少是要追求「婚姻內」與「婚姻外」的平等。

不是所有的「平等」都值得追求,舉例來說,如果我們支持性工作合法化...

  • 我們不會去追求等量逮捕「異性戀」和「同性戀」性工作者的「平等」。
  • 我們不會去追求同時懲罰「嫖客」與「娼妓」的「平等」。

如果我們支持通姦除罪...

  • 我們不會追求同時起訴通姦中男女配偶與第三者的「平等」。

同理,如果我們認為國家不該將各種社會福利與資源分配緊綁在婚姻制度上...

  • 我們也不該簡單去追求「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都能進入婚姻的「平等」。

許多涉及稅制、財產、醫療等法條,非常迫切必須逐一檢視、調整,但由於目前同婚派欲求單獨修訂《民法》,讓改革能落實所謂的「一步到位」,這些檢視卻被認為是「浪費資源」,因為可以「只修一條就好」。

我們認為,真正的「婚姻平權」,應該是:無論人們跟婚姻有何關係,有無進入婚姻,都能得到同等的照顧與待遇。因此,逐條修法,逐一檢視同志們在醫療制度、照護問題、勞動政策、空間規劃等各方各面的問題,去修改與批判「婚姻/家庭」的限制與排除機制,才是達致這種「平權」的出路。此外,我們也認為現行婚家中仍有許多問題值得繼續注意,例如通姦入罪成為婚家成員彼此報復的工具,以及家中幼兒的托育問題仍然直接降低婦女的勞動參與等。

同婚派經常將「婚姻制度」對「非婚者」的排除與壓迫,扭曲為「異性戀」對「同性戀」的排除,我們認為,不論站在什麼立場,都不該誇大或偏頗解釋既有法規或修正草案的效力。對抗歧視不該成為排除更多異質族群的理由,反駁荒謬謠言也不該透過散播更多荒謬的謠言。運動終究要承擔起這些言論的效應,為每一次的妥協付出代價。

我們作為性別運動的一份子,充分意識到目前運動最大的危機,就在於預先設定了一個唾手可及的輕易目標。性運在解嚴前後誕生,其中蘊藏著豐沛的批判精神,就在於堅持和所有最邊緣、最不受青睞的人站在一起,堅持發出對抗主流性別平等社會的不平之鳴;我們強烈地認識到,運動並非一步登天,而總是得腳踏實地、從最細節處做起,我們不落入同婚的「專法或民法」的辯論,而認為應該「善用法律資源」,檢視所有涉及婚姻與非婚者(包含單身、離婚、不婚等)差別待遇的法條,並給予積極妥適的修正,如此一來才有可能達成真正的平等。

堅持性異議!堅持性自由!

結不結婚都平等,才是真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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