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上次大量解雇協商近兩個月後,復興航空勞資今日(3/3)第七度召開《大解法》協商會議,然而,興航資方仍拒絕接受主席提出的資遣方案,也不願發給勞動部之前認定興航應依法給付員工從預告解散到公告解散期間的兩個月工資,興航企業工會理事吳崇華痛批,協商不只沒有進展,反而還「後退」!
興航第七次《大解法》協商會議原定今年一月召開,卻因資方兩度缺席而延期,今日上午,十多名興航工會會員在會前舉行記者會,呼籲資方代表拿出誠意對談。興航企業工會副理事長龐閔憶不滿地說,興航擺明想打拖延戰,政府卻沒有站在勞工這方,而是配合資方拖延。她指出,去年(2016)十二月,勞動部已經函示要求興航資方,應依法給付員工至公告解散(1/22)前的兩個月工資,但興航資方現在還是沒有付給員工這筆錢,龐閔憶質疑在興航勞資爭議中「到底政府在哪?」
吳崇華說,今天談判的訴求包含:要求資方發放積欠員工的兩個月工資,以及協商會議主席建議的「加發1.5個月薪資+工會會員每人10萬元的行政費用」的資遣方案,並主張興航應退還最後兩個月從員工薪水中扣繳的職工福利金。
然而,這三個訴求最後通通落空。吳崇華轉述,資方代表正針對兩個月的法定工資的訴求,向勞動部申請新的函示,總之就是不願依《大解法》給付這兩個月的工資,即使先前股東會曾說會依法撥款1.45億到員工薪資專用的信託基金,但現在「不發就是不發」,完全沒有兌現承諾。
針對主席建議的資遣方案,吳崇華無奈地說,資方代表也表示無法達成,即使主席後來又提出「資方依法發放兩個月工資外,每位員工再加發兩萬元慰問金」的新方案,資方代表也只說會帶回去給清算人決定;至於退還職福金的訴求,資方同樣說要回去再商量。
龐閔憶表示,從去年十一月工會抗爭到現在,很多興航員工因為遲遲沒有拿到法定工資而備受消磨,無法靜下心來好好找工作。她呼籲資方盡快允諾法定工資的發給時間。吳崇華則表示,若興航繼續擺爛,之後可能會申請工資墊償基金,要求國家先把興航積欠的工資付給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