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法院(ICJ)在1月11及12日舉辦聽證會,審理南非控訴以色列在加薩種族滅絕巴勒斯坦人民。南非在去年(2023)12月29日提交了訴狀書,指控以色列大規模殺害包括女性與兒童在內的巴勒斯坦平民、驅逐巴勒斯坦人民並摧毀其家園,違反了《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
南非及以色列都是國際法院的成員國,也是《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的締約國。根據這個公約,「種族滅絕」(genocide)的定義是:「意圖全部或局部消滅某一民族、人種、種族或宗教團體的犯行」,所有締約國都有預防與阻止種族滅絕罪行的集體權利。
南非在訴狀書中指控以色列的作法符合種族滅絕,意圖摧毀一大部分巴勒斯坦民族、人種與種族,「涉及的行為包括在加薩殺害巴勒斯坦人民,造成他們嚴重的身體和心理傷害,以及強加於他們的生活條件,旨在導致他們的生理毀滅。」
在長達84頁的訴狀書中,南非列出自2023年10月7日以來,以色列對加薩巴勒斯坦人民的種族滅絕行為,包括:
- 大規模殺害巴勒斯坦人民,其中大多數是女性與兒童。
- 在加薩傷害超過55,000名巴勒斯坦人民,觸發公約中「對一群人造成身體傷害」的定義。
- 轟炸及圍困醫院,導致巴勒斯坦人民死亡人數增加。「加薩北部幾乎沒有正常運作的醫院,傷患只能『等待死亡』,無法尋求手術或急救以外的治療,他們因為受傷或是日後感染死亡,其過程緩慢且痛苦。」
南非還列舉了其他以色列的種族滅絕行為,像是大規模迫遷、轟炸住宅區、剝奪巴勒斯坦人民的食物與用水、摧毀加薩巴勒斯坦人民的生活條件,以及實施阻止巴勒斯坦人民出生的措施。
根據公約,如果要構成種族滅絕罪,必須證明其意圖明確,因此過往相關案件通常很難成立,而且以色列也多次宣稱軍事行動目標並非針對平民,而是意圖消滅哈瑪斯,然而南非在訴狀書中提供大量以色列政府與軍隊領導人的說法,顯示以色列當局赤裸的種族滅絕意圖,包括:
- 2023年10月12日,以色列總統艾薩克・赫爾佐格表示:「加薩武裝戰士與平民之間沒有區別」,「整個民族都有責任⋯⋯我們將持續戰鬥,直到摧毀他們的脊梁。」
- 2023年10月9日,以色列國防部長約阿夫・加蘭特以「人形畜生」(human animals)稱呼加薩居民,宣佈對加薩實施全面封鎖並切斷該地區的電力和水源。
- 2023年11月10日,以色列國家安全部長伊塔馬爾・本・吉韋爾在電視演說中誓言摧毀哈瑪斯,並表示:「那些慶祝的人、支持的人以及分發糖果的人⋯⋯都是恐怖份子,因此也應該被殲滅。」
南非也要求國際法院採取緊急行動,發佈「臨時措施」,命令以色列軍隊撤出加薩、停止轟炸平民,停止在加薩的一切軍事行動與其他訴狀書中符合種族滅絕定義的行為,避免進一步對巴勒斯坦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根據過往經驗,國際法院可能需要數年才能做出判決,例如2019年甘比亞訴緬甸軍事鎮壓羅興亞難民的案件至今都仍在審理當中,根據半島新聞台報導,專家預估南非訴以色列種族滅絕案的審理至少將費時3至4年之久。
雖然如此,1月11日的聽證會後,國際法院預計在未來幾週的時間內就會先針對南非請求的臨時措施做出決定。例如,烏克蘭在2022年3月控訴俄羅斯的入侵犯下種族滅絕罪後,國際法院在不到3週的時間內,就下令俄羅斯應立即停止軍事行動,但俄羅斯無視了法庭的裁決,至今仍在持續其在烏克蘭的軍事行動。
在預審階段,國際法院將決定是否對於南非訴以色列種族滅絕案擁有管轄權,之後才會進入主案的審判。國際法院是由15名法官組成,這15位法官來自不同國家,並由聯合國大會選出,任期9年。在南非訴以色列種族滅絕案中,南非與以色列各自任命一名法官。南非方面由該國前副首席大法官迪康・莫森科(Dikgang Moseneke)擔任,以色列方面則任命前最高法院院長亞哈倫・巴拉克(Aharon Barak)。總計17名法官將聽取雙方論點,並在聽證會後審理此案,確認以色列是否犯下南非指控的罪行,最終判決由法官投票決定。
在國際社會上,包含馬來西亞、土耳其、玻利維亞、約旦、委內瑞拉、尼加拉瓜、巴西與哥倫比亞等國家,以及伊斯蘭國家組織(OIC)、阿拉伯聯盟都表態支持南非提起的訴訟,以色列武器供應國美國則明確表達反對,歐盟國家則仍保持沈默。
國際法院的判決是最終裁決,不得上訴,且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國際法院缺乏執行的實質權力,倘若以色列拒絕遵守判決,南非必須轉向聯合國要求強制執行,然而常任理事國之一的美國向來是以色列的堅定盟友,多次動用否決權袒護以色列。自1945年以來,美國已否決聯合國34項關於以巴衝突的決議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