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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付工會 何患無辭 家樂福解僱案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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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11
苦勞網記者

責任主編:王顥中

家樂福解雇工會幹部事件升溫,工會與聲援團體於8月2日,於樹林店首發後,9日再到台北市重慶店進行抗議。工會提出多項賣場貨架上找到的過期商品,質疑家樂福解雇資深賣場人員,將使得商品品質雪上加霜,資方則回應解雇幹部並非打壓工會,或單純檢驗水果的「試吃」行為,而是樹林店工會理事長陳明德「高價低標」,意圖圖利,嚴重違反工作規則。

在重慶店賣場,陳明德向記者解釋如何發現水果的瑕疵。(攝影:孫窮理)

農曆7月中元節檔期,剛好也是各賣場生意最為繁忙的時刻,工會找出這幾天,在樹林店、土城店和重慶店找到的過期商品,有乳酪、洗髮精、濕紙巾…等,在重慶店門口上演行動劇,找出家樂福對手全聯最近廣告代言的「貞子」與「電鋸殺人魔傑森」,諷刺家樂福商品過期,品質不良,無法與對手競爭,陳明德強調,被解雇的工會幹部,都是賣場資深人員,因為檢驗水果試吃遭到開除,將使賣場商品質更為下降,影響消費者權益。

接著,工會幹部帶領聲援者與媒體進入重慶店賣場,賣場方面短暫意圖阻止媒體未果,大隊人馬就跟著陳明德,聽他介紹挑選水果的方法,並一一指出現場各種水果的瑕疵。並且拿著在店內買到的過期商品換貨。

家樂福:非因為吃水果解僱

家樂福總公司公關經理何默真此時也現身賣場,對媒體說明,她強調,家樂福設有「品管員」,會對各店每一區商品,做定期計畫性的檢查,商品難免會有一些狀況,會再作加強。至於家樂福到底有多少「品管員」,何默真說,「不知道,我要再去了解一下,每店最少有一個…」,她強調,客人買到過期的東西,都可以退換貨。

至於工會幹部被解雇的理由,何默真說,不是因為檢驗或試吃商品,而是因為陳明德把4、5百元的商品低標為1百多塊,賣給另一位工會幹部,再透過熟識的收銀員結帳,至於發現「偷吃」,則是事後調閱監視錄影帶才發現的,並不是解僱的理由。何默真說,在家樂福,已經不是第一次有員工因為「高價低標」被解僱。她強調,這些解僱原因都會公告出來。大多數的員工都知道不能做這樣的事情,公司有將相關規定定在工作規則裡,那麼,到底規定在哪裡,詳細的內容是什麼?何默真說,「我現在沒有辦法回答,手上沒有規定」。

另一位工會幹部李育宸是「高價低標」陳明德的同案,被指控為串謀、圖利的人;至於另一位因為試吃榴槤而被開除的徐業星,何默真說,不知道他的情況、為什麼被開除。

檢驗一下資方的說法

家樂福解雇員工的確都會公告,首先看一看陳明德的「解僱公告」:

首先,在公告中,「高價低標」和「多次將欲販賣之水果、食物等商品未經結帳直接取食」兩者同列為解僱理由,何默真所說的「試(偷)吃」不是解僱理由,並不是事實,而這兩個理由,是在一起被公告出來,也不是「先」發生了「高價低標」,事後才發現「試(偷)吃」的。

再來,解僱理由說得很明白,「違反工作規則第4、7、17點」,表示家樂福的確有一個明文的「工作規則」,那麼這份何默真一時拿不出來的「工作規則」寫的是什麼呢?

「解僱」的規定:

第4點「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第7點「向他人索賄、或接受他人賄賂、不法餽贈或禮物;偷竊、侵占公款公物;積欠公司債務故意不返還;賭博、吸食毒品或其他違法行為」。

第17點「偷竊、塗改、偽造公司印章、檔案、資料、各種原始憑證、原始紀錄及重要文件」。

這些文字裡,並沒有如何默真所說的,把「高價低標」明白寫進去。

再來,第4點是抄《勞基法》的,沒有具體的規定;第17點,標價,並不是公司的「印章、檔案、原始資料…」這些東西(反而是家樂福的「勞資會議紀錄」和「勞動檢查報告」才會是…相關報導);而第7點呢?規定的是「賄賂,跟侵占『公款公物』」要說陳明德向李育宸賄賂,或者奇異果是「公款公物」,恐怕牽強得很。

陳明德說,他在家樂福樹林店工作了10年以上,樹林店屬於家樂福各分店中最具規模的幾家,當年還算是家樂福的「旗艦店」,他從來沒有聽說過有「品管員」這個編制,更何況其他較小的分店,更別說是何默真所說的「一間店最少有一個品管員」了。

「高價低標」又是怎麼回事?

至於「高價低標」,陳明德解釋,當天(6/19),下班之後到賣場購物的李育宸一共購買了蘋果、葡萄、木瓜、火龍果、葡萄柚、奇異果…等8種水果。他質疑,如果要「高價低標」圖利,為什麼就只是幾顆奇異果?

當天的情形是,6顆一盒裝綠色奇異果盒子打開發現過熟,而另外6顆一盒裝的黃金奇異果也有2顆過熟,陳明德於是把6顆綠色奇異果、2顆過熟的黃金奇異果,以及另外一顆散裝有瑕疵的甜心奇異果,9顆裝一袋,另行標價;4顆沒有瑕疵的黃金奇異果另裝一袋標價。結帳之後,被安全課攔下來,經過蔬果課課長檢查,表示9顆裝一袋的奇異果的確有瑕疵,可以歸為「出清品」,如此處理沒有問題,但是4顆沒有瑕疵的黃金奇異果則是「高價低標」,所以移送警方。

陳明德說,當時店內的黃金奇異果,比較小顆的裸賣,沒有裝盒一顆售價39塊、大顆的6顆一盒,沒有裸賣,所以並沒有一顆的售價,拆除盒裝之後的這4顆,他就用小顆的1顆39塊,4顆156元標價賣給李育宸。也就是說,如果有所謂的「高價低標」,也只是把不知道定價的4顆大顆黃金奇異果,標了小顆的價格,並沒有何默真所說「4、5百元商品標成1百多元」這種情形。

不過,在移送警方之後,家樂福方面又把原先蔬果課課長認為可以出清、沒有問題的那一袋3種品項的9顆一起算了進去,他強調,在一般作業流程,除非是一整批的商品,小量出清品的判斷可以由賣場人員自行決定,一般消費者在賣場裡,如果發現有瑕疵品,向賣場人員反映,也會作如此處理。

討加班費,工會陷資方打壓困境

近年,家樂福工會挑戰資方4週變形工時的問題,家樂福方面始終無法拿出實施變形工時的依據,如此將造成必須依法給付賣場人員加班費,根據工會的計算,家樂福因此1年將增加2億元以上的支出。

除了再想辦法拗過去、對勞動部、勞工局交代之外,釜底抽薪之計,就是把這個製造麻煩的工會給消滅掉。而經過這幾年的打壓、分化,資方成功地將工會的力量侷限在樹林店的範圍,工會的人數也越來越少,陳明德說,這一次的解僱,已經造成會員的寒蟬效應,深怕資方算帳,不敢參與工會的活動,甚至退出工會,目前工會已經只剩下30幾名會員,狀況岌岌可危。

家樂福開除工會幹部,工會則挑戰,解雇賣場資深人員,將造成商品的品管狀況雪上加霜,影響消費者權益。(攝影:孫窮理)
工會出動貞子和傑森,演出行動劇,批判家樂福的過期商品。(攝影:孫窮理)賣場外面上演行動劇,裡面則忙著把工會找出來的過期商品下架,不過還是來不及,工會進入賣場後,賣場人員還在進行下架的動作,被撞個正著。(攝影:孫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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