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主編:陳韋綸
- 系列一 〈賊喊捉賊:以色列占領軍的「自衛權」〉
- 系列二 〈關於巴勒斯坦問題的基本認識〉
- 系列三 〈關於2014年加薩屠殺的基本認識〉
- 系列四 〈從美國密蘇里州的「黑白衝突」談巴勒斯坦的占領問題〉
- 系列五 〈紐約時報如何為加薩屠殺粉飾太平〉
自2014年7月8日加薩屠殺以來,自由派的《紐約時報》不斷複述帝國主義的話語。《紐約時報》搗謊駕舌的能力遠勝過明火執仗煽動種族滅絕的極右翼媒體。
一、抺滅「武裝鬥爭為反帝合法手段」的事實
《紐約時報》的讀者大多對「武裝鬥爭為終止軍事占領的合法手段」之事一無所知。《紐約時報》的作者Nicholas Kristof在2014年7月19日便力陳唯有非暴力抗爭方可確保巴勒斯坦的獨立與自由。Kristof並於文中斥責巴勒斯坦人民在遭遇以色列占領軍鎮壓時,憤而丟擲石頭的「暴力傾向」。
依此觀點,巴勒斯坦人民若能向以色列占領軍獻花、獻吻、唾面自乾,遠比朝占領軍丟擲石頭更能有效「抵抗」帝國主義!
聯合國大會早在1978年11月29日通過名為「普遍實現民族自決權利和迅速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之於保障人權的重要性」之決議(A/RES/33/24)。該決議申明「為自外國占領下獲得解放,以一切可用的手段進行鬥爭,包括武裝鬥爭,皆為合法。」該決議並重申「巴勒斯坦人民享有不可剝奪的自決、國家獨立、領土完整、國家統一和主權權利。」該決議同時對「不承認仍處於殖民和外國統治、外國征服的巴勒斯坦人民,享有自決和獨立權利的國家與政府,表示強烈譴責」。換言之,「一切可用的手段」包括武裝及非武裝鬥爭。以武裝鬥爭爭取民族自決和解放是基本人權。
二、美化加薩屠殺為「風春化雨」
若認為《紐約時報》的帝國主義話語僅止於宣傳「有人打你右臉,連左臉也由他打」就大錯特錯了。在帝國主義話語中,錫安主義者發動屠殺的目的在於「教化」與「促進」巴勒斯坦人民追求「和平」的決心。《紐約時報》在2014年8月19日刊登了一則好萊塢名人共同署名的廣告。該廣告引用以色列外長Golda Meir(後為以色列第四任總理)的錫安主義歹毒言論:「我們可以原諒阿拉伯人殺害我們的孩子。但我們無法原諒阿拉伯人逼迫我們殺害他們的孩子。當阿拉伯人愛自己的孩子勝過恨我們時,雙方才能有和平。」
此一廣告為以色列的軍事占領、種族滅絕政策擂鼓鳴金的意圖昭然若揭。一言以蔽之,以色列「被迫」殺戮巴勒斯坦兒童的目的在於「教化」巴勒斯坦人民追求「和平」。若巴勒斯坦人民不能「反躬自省」、俯首就縛即是「拒絕和平」。
三、宣傳殺害巴勒斯坦兒童方能確保以色列「安全」
《紐約時報》在2014年8月22日刊登了一系列的照片,參見下圖。照片中3名孩童遭以色列的飛彈殺害。巴勒斯坦女性正為3名孩童之死掩面而泣。而該系列影像的名稱為「迎頭痛擊哈瑪斯」(Telling Blows Against Hamas)。
簡言之,《紐約時報》一再複製「巴勒斯坦無一人為平民」、「巴勒斯坦人民死有餘辜」、「殺害巴勒斯坦兒童方能確保以色列『安全』」的帝國主義話語。試問,若遇害者為以色列平民或兒童,英、美資產階級媒體豈會以「迎頭痛擊(以色列總統)納坦雅胡」(Telling Blows Against Benjamin Netanyahu)為標題?又豈會刊登「我們可以原諒以色列人殺害我們的孩子。但我們無法原諒以色列人逼我們殺害他們的孩子」的文宣?
四、美化以色列的恐怖攻擊為「軍事行動」
2014年8月23日加薩市一棟住了50戶家庭的12層樓建築遭以色列戰機發射飛彈後瞬間夷為平地。至少10名巴勒斯坦平民遭到殺害,死者多為婦女、兒童。
《紐約時報》將以色列發動猶如911式的恐怖攻擊稱名為「大膽的軍事行動」(audacious military action)。換言之,喪心病狂的恐怖攻擊還分成三六九等。若遭夷平者為美國建築、攻擊定然是包藏禍心的恐怖主義。若發動恐怖攻擊者為美國政府和以色列,而遭攻擊的對象為(1973年的)智利總統府和巴勒斯坦建築物,此類攻擊則是將遭殺害者從「共產主義」和「恐怖主義」的桎梏中「解放」的「軍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