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鵬大火發生近半個月後,消防員權益促進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台灣移工聯盟,以及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保團體,今日(5/10)共同來到桃園市政府前提出全面性的政策建議,希望透過勞動、消防、建築、環保等法令與局處的協調,防止工業工廠的「未爆彈」再對消防員、敬鵬勞工,乃至於全桃園市市民造成憾事。
4月底夜裡,位於平鎮工業二路的敬鵬工廠燃起了毀滅性的大火。火舌不但吞噬了廠區,迫使近500名移工連夜倉皇逃離,更奪走廠區四樓頂加鐵皮宿舍裡2位外籍移工車沙與帕努朋的生命。也有包含埔心分隊小隊長游曜陽等6名持續在第一線搜救的消防人員,因惡火而魂斷火場,再也走不出來。
然而,敬鵬大火絕不是只影響到廠內員工和拼命救災的消防員,後續造成的污水與空污,更會影響到桃園老街溪下游一帶的居民。敬鵬一廠主要製造的產品「印刷電路板」(PCB),在生產過程中,需要用到強酸強鹼與大量化學物質;此外廠內也儲存了2,000公斤的柴油。化學與易燃物質的管理、存放與運用一旦稍有不當,馬上就可能會引發波及附近民眾的公共危機。
事實上,環境危機確實發生了。根據桃園市環保局的後續環境污染監測,在距離約三公里外的老街溪鎮南橋測得了pH值3的酸性溶液,因消防廢水而死的魚隻更重達數十公噸,進而確定了這一場大火造成了重大的水體污染。為了防堵污染,桃園市政府也要求石門農田水利會和桃園農田水利會緊急關閉水門,以免農田與民生用水受到污染。
此外,另一群受到影響的則是敬鵬工業的勞工。5月1日,敬鵬工業遭到桃園市政府依據《空污法》、《水污法》、《毒管法》和《勞基法》等相關法令裁處300萬元罰鍰,並勒令敬鵬平鎮二廠、三廠全數停工,平鎮一廠、五廠部分停工。因為工廠停擺的緣故,敬鵬目前要求原廠區部分勞工轉往其他廠區工作,但這也造成了不少勞工反彈,包含通勤時間過長、薪資待遇被調降等。直到9日,敬鵬才開始召開員工說明會,並陸續提出調動補償和資遣方案。
雖然究竟是什麼原因引發了大火、誰該為大火負起最大責任,一切的真相都還有待調查。但至少可以確定的是:管轄一萬多間廠商的桃園市政府在法規管制方面,仍有不足之處,而曾多次違反多項消防、勞動與建築法規的敬鵬工業勢必得接受法律的制裁;顯然,敬鵬大火真正燒出的,是橫跨勞動與環保兩大領域的複雜社會問題。
勞工團體:勞工的權益不能被災害淹沒
這已不是消權會第一次送別殉職的消防弟兄。2015年的新屋大火造成6位消防員殉職,高等檢察署日前的不起訴處分書卻沒能解明大火當下的疑點,桃園市消防局也因此不必擔起任何責任。到了2018年的敬鵬大火中,又有6位消防員失去寶貴的性命,但市政府的第一個政治動作,卻是桃園市消防局局長胡英達請辭下台。
消權會秘書長朱智宇就認為,胡英達只是市府的代罪羔羊,但真正的問題應該是檢討為何消防員殉職。消權會理事鄭少書說,桃園市只有一千多名的消防員,但兩場大火就奪去了12名弟兄的生命,他們希望在接下來的調查會議中,桃市消防局能夠保障消權會實際參與調查的權利。
另一群犧牲生命的,是未能及時逃出火場的移工。移工盟發言人吳靜如指出,不論是2017年的矽卡大火或是2018年的敬鵬大火,因為宿舍就設置在廠區內,導致「這半年內就死了8位移工!」吳靜如批評,正如同矽卡的移工宿舍就在可燃性物質倉庫的樓上,敬鵬的移工宿舍不只是頂樓加蓋的違建鐵皮屋,宿舍的樓下也存放著大量化學物質和燃料。對移工來說,倘若廠區不安全,那不只會影響到工作,更會影響到居住安全,她因此主張「移工的宿舍必須與廠區分離」。吳靜如憤怒痛批,桃園市政府長期忽視移工,「所有的命都是命,而所有的命都應該被尊重!」
移工宿舍與廠區的過度靠近,造成移工生命安全上的危害。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建議,應該透過消防、建管與勞動等局處的整合,全面改善宿舍安全性,她也認為必須要加強化學物的源頭管理,並向企業徵收經費來支應這套機制。
環保團體:民眾對環境應有知情權
敬鵬大火燒出的污染,也得由桃園的居民承擔,環保團體特別強調民眾的「環境知情權」,亦即讓民眾和勞工清楚知道自己所在地的空氣、水質、地質等環境資訊,是否有發生潛在危害的風險的權利。環團也強調,環境資訊必須以親民、即時,適合移工、不同族群與不同障礙別的「簡訊」等形式傳播出去,讓所有人都能接收得到。
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指出,對於化學物質的管制,桃園市政府其實可以在「地區災害防救計畫」中加入「毒化物運作現況概述」,具體來說,就是在防救計畫中明載存放毒性化學物質的廠商的名稱與位置,並進行不同地理條件與風向吹拂下的化學物質「災害境況模擬」,讓民眾可以知道有風險的化學工廠是否就在住宅附近,並提早做好防災準備。
對於市府提出的空氣監測報告,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曾虹文強調,光是一天兩次測量上下風處的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是不夠的,還必須告訴民眾的是:在距離工廠一定距離時,各種不同化學物質的濃度是多少。如此一來,市府才能有效規劃防災避難措施,民眾也才能有效預防、並避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受害。
環境權保護基金會的研究員林彥廷則認為,桃市府除了應該重新檢討災害防救計畫,並納入「社區知情權」的概念之外,更應主動對可能遭受化學災害等工安意外的廠區周圍民眾發布「工安意外簡訊」,才能夠真正保障民眾的生命安全。
今日各團體提出的訴求,可以總結為:保障勞工勞動權益與生命安全,主動揭露並告知民眾環境資訊。公民團體希望市府派員收下陳情書,並親自對訴求做具體回應,但市府方面不願當面回應抗議民眾與記者,僅表示「請以發出的新聞稿內容為準」,隨即離去。
市府冷回應 民團不滿意
對於民間團體的建言,市府的後續回應可說是相對冷淡。例如,對於化學物質管制的問題,市府只說會發文建議中央擴大列管物質的範圍,「納入鹽酸、硫酸等腐蝕性化學物質及其他危害性物質,並建置化學物品的相關位置圖資」。
「事實上,我認為不一定是化學物質列管的問題。」劉念雲指出,目前台灣的《毒管法》、《職安法》、消防法規和公安法規都有對毒性物質的管制,只是每一套法規的管制物質不同,但常常會有重疊。她強調,更重要的可能是,在「前端」對化學物質的管理就出了問題,例如勞檢人員可能不知道如何管理不同法規管制的物質。此外,劉念雲也指出,就算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擴大列管物質,可能也沒辦法防範意外發生時,不同物質交互作用所引發的意外和災難。以敬鵬大火為例,不少人都提到廠區內存放的「鹽酸」和「柴油」。
劉念雲說,真正的情況可能是,因為易燃的柴油造成鹽酸噴濺,使得消防人員被灼傷。但這種狀況是單單列管其中一項物質時設想不到的。因此她也呼籲,法令對化學物質的管理,應該是要求工廠對所有場內存放物質可能發生的交互作用情形做預防與模擬,不然列管終究會淪為「為了應付某一項法規就繳給主關機關另一張清單而已」。
而在環境權方面,林彥廷則認為,桃園市政府今天的回應提到「災防告警廣播服務系統」仍然與環團有點差距。首先,市府所揭露的環境資訊,與環保團體提出的民眾應知情的內容並不相同。再者,市府也未提到是否會以多國語言傳播此一訊息,也就無法保障到那些「收得到但不能理解訊息內容」的人們。最後,市府也沒有回應對於在防救計畫內加入社區知情權的訴求。
此外,市府還提到「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是否要包含「廠宿分離」的原則,實際上是中央主管機關在制定標準時的立法問題。吳靜如認為,雖然關於工廠與宿舍之間是否應保持距離,確實屬於中央勞動主管機關的立法權限,「難就難在狀況不明。」吳靜如說,事實上現在敬鵬工廠宿舍內部的中央空調系統構造不明,「到底二廠四樓跟三廠五樓之間有沒有連通,我們也不清楚。」
另外關於「移工於宿舍身亡是否職災」的問題,記者向桃園市勞檢處處長周賢平詢問後,他表示「市府已經認定本案為職業災害」,並說明只要勞工是在雇主提供的宿舍裡發生職災事故,勞檢處基本上就會認為雇主有管理職責,管理不當、發生意外,就是職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