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14)是一年一度的母親節,被照顧者、學齡兒童使勁對母親說出的「母親節快樂!」的聲音穿越了家家戶戶,在城市周遭穿梭不斷,學校此時總不免俗地教導學生做出手工卡片(無論他們到底想不想),上面寫了帶有幼童天真感的稚氣字樣「媽媽我愛你!」色筆歪曲地在卡片畫上家庭的畫面,或者是母親祥和的笑容,慶賀這一年來,母親們對家庭的辛勤付出。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母親在家庭中日復一日的家務勞動,似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然而,這個「理所當然」背後的「代價」是什麼?
一個意圖宣揚母愛的國外廣告(見下方影片)揭露了真相。整段影片虛擬了一份工作,並由假扮的面試官招來真實的受雇者接受面試,廣告中,這份工作的名稱叫做「營運總監」,工作的第一個要求便是「高移動性」,要求受雇者大部分時間都站著、彎腰、運用體力來做事,工作時間是一個禮拜七天,一天24小時,沒有休息時間。這份工作甚至要求受雇者給提供服務的對象高度的關注,有時候還要熬夜,「如果你有自己的生活,我們會要求你放棄那種生活」,聽聞上述的工作條件,參加面試的人不禁面露疑問——這份工作合法嗎?有人則覺得這種工作待遇根本是個「噁心的笑話」、一點都「不人道」。
至於這個極差的職業提供的薪水,面試官說「是0元」,面試者中無人能夠接受這樣的條件,直呼「不可能」...接著,面試官揭開謎底,說實際上現在有數十億的人正在做這份工作,這些人就是「母親們」。而面試者此時恍然大悟,紛紛露出笑容與感動的表情,有人流下感動的淚水、有人說「我媽媽是最棒的」、有人表達感謝後大呼「母親妳辛苦了!」
行政院長林全在母親節的前夕,說到希望國人對母親表達感謝,然後又提到現代媽媽所面臨「家庭/職場」難兼顧的問題,說會推動「托育、長照、就業」三合一照顧政策,透過「長照」和「普及公共托育」的政策,讓媽媽享受平價、優質的托育與長照服務、減輕照顧的負擔。苦勞網針對民間團體提出的托育與長照方針,一直有做追蹤報導,監督政府許下的諾言是否成真,還需要更多人的努力和關注,我們也在持續努力,不過,了解目前台灣社會的「家務勞動」狀況,或許是目前應該優先要做的事情。
女性家務勞動與勞動參與調查
2002年立法實施的《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事業單位在員工任職滿6個月以上,便可以申請育嬰的留職停薪,根據勞動部2016年的調查,申請留職停薪者,超過八成為女性,申請的時間長短考量以「兼顧家庭收入(72.4%)」為主,其次是「子女是否有專人妥善照顧(39.7%)」。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有將近一成(8.0%)的人受到上司以「公司人手不足」為由加以阻撓,有20.6%的人不打算返回原職場,這當中又分為想轉換工作(14.8%)或者是離開職場(5.8%)兩種。
台灣的家庭面對育嬰需求時,「女性」還是主要的照顧人力,留職停薪的平均期間是7.1個月,然而女性、非主要家計提供者的請假時間會較「男性、主要家計提供者」要來得長。顯然,育嬰對女人的影響遠大於男性、對職涯的阻礙亦大,連帶造成了女性對婚育意願的降低,行政院最近一次(2013)對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的報告便提到,台灣女性未婚率逐年提高,生育率卻逐年下降,人們越來越不想婚也不想生,選擇生育者便面臨照顧幼兒的問題,根據調查,0到3歲以自己照顧為主,若欲托育者負擔費用較高,平均15,443元,3到6歲托育費用較低,平均8,136元。
此外,這份資料中也統計了婦女從事家務勞動的時間,15到64歲已婚女性平均的每日家務勞動時間是4.22小時,而實際從事照顧者提出的工時,依據照顧的類別分別是做家事(2.43小時),照顧子女(2.91小時)、照顧其他家人(2.47小時)與照顧老人(1.75小時)。這當中,無業者的勞動時間最高;50到64歲的無業中年女性(外婆、奶奶們),花在照顧其他家人與老人的時間較長;而在15到24歲的已婚年輕女性類別中,不僅家務時間最長(5.8小時),實際的照顧子女時間更長(6.11小時)。整體而言,最主要負擔家務勞動的族群,是非勞動力的年輕(15-24歲)已婚女性,也就是正在照顧幼齡子女的全職媽媽。
母親節,感謝的不外乎是這些為家庭「無私付出」的媽媽,而花費最多時間在從事照顧勞動的,又屬年輕、育兒多的全職媽媽,這些全職媽媽為了照顧家庭並且權衡家庭經濟的需求,沒有進到職場中,成為可能的照顧貧窮人口。報告中也針對勞動參與率的部分作出統計,行政院統計的已婚女性中,婚前有工作者比例高達八成(83.39%),婚後仍在職者則大幅降低到五成(55.93%),婚前的工作年資平均為5年6個月,婚前有工作者在婚後的離職率高達26.81%(相當於每四位人妻就有一位離職)。婚後仍在職的女性,有少數人想停工(1.05%),這些想停工的人多為有二到三個子女的母親居多。
婚後離職女性的主要原因為「因結婚離職至今一直未有工作(28.40%)」,未來一年不打算返回職場的主要原因分別是「家庭經濟尚可」以及「需要照顧子女」。因為結婚而離職者之中,有六成就此退出勞動市場,四成復職者之中,平均經歷7年1個月的時間才再度就業,教育程度越低的人,到再度就業的間隔時間越長(平均100.82月)。至於懷孕對女人也影響甚大,高達每五人就有一人因懷孕離職(20.82%/67萬7000人),當中以懷孕第一胎後離職者最多,離職的主要原因並不意外,就是「照顧子女」。
全職媽媽領月薪?家務有給職的討論
身為母親的職場女性也存在著離職變成「全職媽媽」的風險,根據yes123求職網今年的一項調查指出,八成的媽媽覺得事業與家庭「無法兼顧」,七成曾經想過辭職回家帶孩子,假設帶孩子有薪水的話,她們對全職媽媽的月薪期待是42k,而有26.8%的媽媽表示,如果人生重來,自己「可能不會」生孩子。
不過,如果全職媽媽想要月領42k,把無酬家務勞動變成給薪制,這筆薪水要由誰付?應該怎麼付?先前,因為日劇《月薪嬌妻》的走紅,立委李麗芬製作了台灣嬌妻的工作比例圖,並參考勞動部的職業類別薪資調查後,主張一位全職媽媽的月薪應該達45k才合理。
過去,台灣在民法的修訂上對此也多有討論,最初為了保障沒有收入的「家庭主婦」,1985年增訂了民法第1030條之1,「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然而,這項保障要在夫妻離婚或者一方死亡時,才可獲得,對於婚姻內的無酬勞動者幫助不大。
於是,1995年婦女團體再度提出「家務有給職」來強調家務勞動的價值,彼時對此激發了社會中相當多的辯論,例如擔心家務有給職會破壞婚姻家庭的傳統倫理、也有論者認為這樣會強化婦女「回歸家庭」、「男主外,女主內」的風險,各方爭辯下沒有達成共識,最後只帶入了瑞典法律中「自由處分金」的概念,2002年新增民法第1018條-1「夫妻於家庭生活費用外,得協議一定數額之金錢,供夫或妻自由處分」。然而,這項法條充其量是將家庭「零用金」法制化,並不能解釋為婚後的「勞力所得」,家用花費本來就是每月必須支出項目,這就像是職場裡面勞工出差回來後,把差旅費用向雇主報帳一樣,支用多少就花用多少,絕非勞工的勞動所得。
對此現象,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略顯無奈,坦言目前在法令上確實少有針對全職媽媽提出的制度保障,他認為家務勞動背後的大命題是這些無酬勞動如何與資本主義制度做連結,「家務勞動有給職,是一個好的方向,但是怎麼做?就是一個很複雜、棘手的問題。」如果按照勞動市場的標準來試算全職家務勞動者的工作量,會發現給付金額相當高,若再考慮工時,例如半夜哺乳工時怎麼算?算夜間加班費嗎?做太多可以罷工嗎?覃玉蓉認為困難在於,目前勞動法令中找不到任何可以合理計算出全職媽媽薪水的方式。於是,婦女新知轉向制度層面與觀念倡導的方式,例如消除職場的性別歧視、提高婦女薪資水平、長照與公共托育體制的更平價完善、性別平等觀念的推廣並鼓勵家務勞動的平等分擔。
然而,勞工的家庭的再生產勞動,維繫工人的勞動力,最終獲益者則是雇主,這個方向又可以怎麼樣要求雇主負擔呢?覃玉蓉回應,目前婦女新知針對公共照顧體系,以及年金改革(可以參考苦勞網相關報導)的部分,認為應該要回到政府的稅制層面來看,思考如何提高對企業的徵稅,也就是著重於「社會整體重分配」的概念。
這不是愛 這是無酬勞動
義大利的女性主義學者西爾維亞·費德里奇(Silvia Federici)認為,給薪的工作給人一種與雇主平等的「假象」,實際上勞工不過是領取一份不怎麼對稱的薪資,並非獲得勞動相應的酬勞,不僅如此,每個有酬工人的背後還隱藏了難以計量的家庭無酬勞動,這個部分同樣沒有獲得雇主的酬勞。
費德里奇比較「給薪工作」與「無酬家務勞動」的差別,一方面,人們受薪工作時,清楚明白不是因為自己很喜歡做、或者是天生適合這份工作,而是為了維繫生存而工作;另一方面,家務勞動卻被認為是女性的天職,女人被形容成有一種內在的陰柔特質,讓她們「天生就會做家事」。並且,一種有利於資本的話術,把家務勞動描述成「這是一個自然、不可避免的、甚至是有自我成就感的活動」,讓女人在成長過程中,透過她們的每日練習——成為一位無酬的全職媽媽——並自我說服「老公和孩子就是我的人生成就」。
儘管每個女兒可能已經經過20多年的社會化與訓練才變成「母親」,然而,費德里奇說,女性的不滿從未消失,不管訓練得再好,許多婦女都有過這樣的經驗:脫下白紗之後,面對著骯髒的廚房水槽,才發現自己受騙上當。當女性對自己的家務經驗表達不滿時,正因為家務勞動不被認為是一份「工作」,妳無法為此作出「抗爭」,當不滿的人妻在廚房或者臥室中與家庭其他成員發生口角甚至摔破碗盤時,她只被認為是一個「難搞的、歇斯底里的女人」,而不是一位「正在抗爭的工人」。
接著,費德里奇試圖破除資本以「愛」掩蓋無酬家務勞動如何剝削工人的詭計,許多人大概都聽過這句話「親愛的,妳真是一個好太太」,我們可以參考前面提到,台灣婚姻的現況統計,聯想一下,那六成因為婚姻而永遠離職的女性在她們的每日家庭生活中聽過多少遍這樣的台詞,就跟咒語一樣,讓人忘記失去工作與工資的自己,就變成經濟上完全依賴配偶的角色;同時,負責家計的配偶因為家庭有人免費打理,才有辦法心無旁騖地在職場中為雇主「做牛做馬」,這種做牛做馬又接著被資本邏輯包裝成勞工為了養家「自願拼事業」。
從統計數據中我們也能看見,通常是婦女負責包辦這種無酬勞動,提供體力活/情緒勞動/性服務,而這種家務的包辦,費德里奇認為,是唯一讓在職場中與書桌前的電腦奮鬥、疲憊一整天的勞工,回家後不至於精神崩潰的有效方法,從這個系統裡面,唯一獲利的,當然就是真正透過勞工的付出,賺到價值的雇主與整個資本體系。
家庭的暴力 源自於這個暴力的系統
既然進入婚姻的女性,每四人就有一人選擇離職,她們負責吸收來自於負責家計的那個配偶,通常就是家中的男性,在職場所累積的「被擊潰」、「抗爭無效」等等負面感受(相信所有上班族都知道,每天走進辦公室的一刻,就是一次的「被擊潰」經驗,禮拜一尤其明顯),而費德里奇認為,有許多家庭中的暴力行為,便是在這樣「職場——家庭」的雙重壓迫結構之下,所引發出來的。
我們可以再以前面的數據來看,無業中年婦女負擔更多照顧家人的工時;無業的年輕女性每天光是照顧子女就要花費「平均6小時(表示這只不過是中間值)」,勞工一天的工時,不包含加班的話不過是8小時;而教育程度越低的婦女,離職後返回職場的時間拉得更長,平均要超過8年才能再度就業。這些都在說明無酬的家務勞動也許還不是你我(教育程度高、相對有專業技能者)的問題,但絕對是許多婦女與勞動者的問題(中年、教育程度低、已婚的無業年輕女性...等)。
因此,我們要嘗試辨認,尤其是在母親節的這個特殊時刻,作為無酬勞動者一員的婦女、同性戀者、無業男性...,都要能辨認,自己在家庭中提供的打掃、煮飯、不時掛在嘴邊的微笑、床上的性行為...,都是在替資本家賺錢的方式,卻從來沒有獲得酬勞。
不僅如此,當龐大的照顧工作落到家庭成員身上時,我們也要注意,政府所扮演的角色,當林全代表行政院說出要推動「托育、長照、就業」三合一照顧政策,是不是真的可以解決照顧貧窮化的問題,怎麼做才可以降低年輕女性每天「6小時」照顧子女的時間,3歲以前的幼兒,平均超過15,000的托育費用,能不能透過更「公共化」的托育政策(相關報導1、2、3)來解決?長照2.0的社區化、在地化,在改以稅制作為經費來源後,每年300億的支出,是不是解決了家庭中照顧老人、失能者的問題(相關報導1、2)?這些問題的環環相扣,是讓家庭成員遠離貧窮、遠離暴力制度的重要方向。
對母親節提出政治改革的方案,是解決貧窮問題的重要方向,我們不僅要看見家庭中的無酬勞動者、了解階級差異對家庭成員的影響並尋找團結的可能,更要挑戰對資本有利的——女人跟照顧與家務工作的「自然連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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